做好出生医学证明电子证照应用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的重要举措。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2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30号)等文件,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经商国务院办公厅电子政务办公室印发了《关于依托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做好出生医学证明电子证照应用推广工作的通知》。
主要内容包括:工作目标是各地要按照全国一体化平台建设应用部署要求,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为总枢纽,通过推动出生医学证明电子证照在各地政务服务平台的应用,实现出生医学证明在线核验、出生医学信息共享复用,方便群众办事,提升政务服务效能。2021年底前实现出生医学证明电子证照在全国一体化平台全面深度应用。重点任务是一是依托全国一体化平台支撑能力,加强妇幼健康信息系统建设,加快推进出生医学信息联通共享;二是按照全国一体化平台电子证照相关标准规范,完善出生医学证明电子证照系统建设;三是依托全国一体化平台电子证照系统,实现出生医学证明电子证照的互信互认;四是依托全国一体化平台,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工作要求是加强组织协调,强化安全保障,加强宣传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