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关于提升社会办医疗机构管理能力和医疗质量安全水平的通知》的解读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 医政医管局
发布时间: 2019-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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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为什么要印发《关于提升社会办医疗机构管理能力和医疗质量安全水平的通知》? 
  社会办医疗机构是我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满足人民群众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具有重大意义。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发展社会办医,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不断深化改革、改善办医环境,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政策落实不到位、监管不完善、社会信任度整体不高等问题依然存在。今年6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0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的意见》(国卫医发〔2019〕42号,以下简称《意见》),对促进社会办医疗机构持续健康规范发展提出了具体指导意见。为推动《意见》实施,加强社会办医疗机构管理和内涵建设,我委联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了《关于提升社会办医疗机构管理力和医疗质量安全水平的通知》(国卫医发〔2019〕55号,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明确要求,细化措施,指导各地和各社会办医疗机构提升社会办医疗机构管理能力和医疗质量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通知》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通知》就促进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提升社会办医疗机构管理能力和医疗质量安全水平,提出了六个方面的工作要求和措施。一是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依法执业。二是建立健全各项医院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加强日常管理。三是严格规范诊疗行为,加强药事管理,杜绝过度诊疗。四是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并按照要求向卫生健康部门和质控中心报送有关数据信息。五是加强医疗安全风险防范,保障医疗安全。六是加强人才队伍和医院文化建设,为医院健康发展奠定基础。

  三、如何落实《通知》的工作要求?
  为保障《通知》落实到位,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按照《意见》和《通知》的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相关工作纳入卫生健康系统重点工作,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按照分级指导、逐级落实的原则对本辖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共同推进相关工作,逐步形成促进社会办医疗机构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将社会办医疗机构纳入统一的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同时,在工作中注意总结经验、加强宣传,为开展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