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责任分工
委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接收、登记、分办工作,委机关各科室负责回复工作,委法规科负责回复内容的法核工作。
二、办理流程
(一)委办公室受理、登记申请,并分转相关科室办理;
(二)承办科室于20个工作日内,拟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经法规科法核后呈主管领导签发,按照规定回复申请人;
(三)承办科室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报委办公室备案。
三、公开范围
卫生健康政务信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除以下信息外均应公开。
(一)依照国家保密范围和定密规定,明确标识为“秘密”“机密”、“绝密”的信息;
(二)虽未标识密级,但内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
(三)其它公开后可能危机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应公开的其它信息。
四、其它事项
(一)加强沟通。主办科室接到信息公开申请书后应主动与申请人沟通,掌握申请人的诉求,以保障答复的满意度。
(二)行政复议与诉讼。我委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由承办科室牵头准备相关证据材料,委办公室、法规科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