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关于建议制定疫情防控期间便捷病人就诊条例的提案”收悉。现提出如下办理意见:
新冠肺炎疫情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在我国发生的传播速度最快、感染范围最广、防控难度最大的一次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2022年,全国多地又出现散发和聚集性新冠肺炎疫情,为了保障疫情期间人民群众看病就医的问题,国务院孙春兰副总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决不能以任何借口推诿拒收群众就医。为切实做好疫情期间的医疗服务,维护正常的医疗服务秩序,着力打通看病就医的“最后一米”,满足群众就医需求,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期间医疗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县(市)区、各医疗机构分区分类做好医疗服务保障。
一、做好常见病、慢性病等常规诊疗服务。指定辖区内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通健康咨询热线并对外公布,建立村(社区)与医疗卫生联动机制,为高血压、糖尿病、心脑血管疾病等常见病、慢性病提供常规诊疗、预防接种及药品配送等服务。
二、做好急危重症的诊疗服务。心脑血管疾病等急危重症患者、血液透析、肿瘤放化疗、外科手术等急需就医的,到指定医疗机构就医。我市共指定市区5家综合医院,县(市)8家医院为急危重症定点医院,并规范了定点医院的收治病人流程。
三、做好孕产妇及新生儿等特殊人群服务。充分利用线上信息平台提供孕期健康保健服务,指导孕产妇到相应的机构和区域就诊。
四、做好核酸采样工作。医疗机构的核酸检测点提供24小时检测服务,根据采样群众人数视情况加派人员,增开窗口。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支持,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的建议坚持一手严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医疗服务,进一步优化、完善就医流程,在保证疫情防控工作力度不减的同时,持续规范医疗秩序,满足群众就医需求。希望您今后持续关注全市卫生健康事业的发展,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2年 6 月20 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新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511
联 系 人:胡中安
邮政编码:45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