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

对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021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wjw.xinxiang.gov.cn
作者: 新乡市卫生健康委
发布时间: 2021-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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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新卫复字〔2020〕14号                                                                                                                                    签发人:薛祖立


办理结果:B

对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

021号建议的答复

段德世委员

您提出的加大公共卫生知识普及,提升基层医护水平”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新乡市认真贯彻新时期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的方针,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从本市实际和基本医疗卫生制度长远建设出发,以健康扶贫为抓手全面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建设,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得到全面提升。

一、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知识宣传活动近几年,们坚持以提升居民健康素养为目标,以普及《公民健康素养66条》为主题,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健康素养项目为抓手,利用卫生节日纪念日相继开展了“我传播 我快乐重大卫生日主题宣传”、“我运动 我快乐公益健步走”、“拥抱健康 共享幸福”健康促进行动、“5125健康理念传播行动”、“健康梦托起中国梦—健康教育校园行”、“师生健康 中国健康”、“健康中国行—合理膳食健康促进行动”、“健康中国行—新乡市健康教育进社区”“健康中原行 大医献爱心”健康扶贫专项行动等一系列健康促进活动。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我委通过电视、报纸、微信等媒介发布《致武汉返新老乡、武汉来新同胞的一封信》设计、印制、发放《新乡市居家防护告市民书》《新乡市居民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温馨提示》宣传页,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普及防控知识在电视台、电台和微信公众平台上大力宣传新型冠状病毒防护核心信息通过“新乡健康教育”微信平台、河南省心理援助云平台、心理援助24小时热线、12355“新老师”心理咨询热线、在线QQ等形式,对患者和家属、医护人员、一线防控人员、普通市民、未成年人等开展全方位一对一心理咨询。联合新乡市心理卫生学会,开通线上心理公益援助咨询——心理倾诉微信平台,免费提供一对一的在线心理服务。

二、加大乡镇卫生院建设,提升服务水平。一是扎实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通过广泛宣传发动,典型示范引领,我市基层医疗机构形成了对标先进找差距对表学习促提升”的浓厚氛围。2019年,经过复审并报省卫健委审核通过,我市3个乡镇卫生院,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推荐标准;26个乡镇卫生院,7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基本标准。2020年,市卫健委继续推进“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要求全市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参加线上自评,力争今年新增50所左右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服务能力基本标准或推荐标准,各县(市)、区制定三年达标计划,提出具体措施,分步骤、分批次逐步达到国家规定的建设标准和服务能力标准。二是指导基层医疗机构建设发热门诊和发热哨点诊室。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为打赢疫情阻击战,发挥了重要而独特的积极作用。为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能力,我们按照河南省卫生健康委下发的《关于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热门诊发热哨点诊室设置的通知》(豫卫基层[2020]6号)要求积极指导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范设置发热门诊或发热哨点诊室,2020年12月底前,中心乡镇卫生院、达到服务能力推荐标准的乡镇卫生院及具备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医院)完成发热门诊建设;2020年10月底前,不具备设置发热门诊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完成发热哨点诊室建设。目前,我市正在积极推进发热门诊和发热哨点诊室建设。

三、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采取理论培训和临床进修相结合、线上培训与线下培训相结合的方式,积极争取、统筹利用、认真做好各类人员培训项目。一是继续组织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和基层卫生技术人员线下培训。陆续展开因疫情原因推迟的培训任务,主要包括:国培项目中全科医生12人、临床医师22人、骨干乡村医生18人和部分乡村医生,369人才工程共培训骨干医师249人,2020年度的社区卫生技术人员培训目前第一批已经开展;二是组织基层卫生人员线上培训。目前,公卫学院注册学习4410人,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管理平台注册学习2746人,河南省基层卫生人员能力训练管理平台注册学习10145人,通过对基层医疗机构卫生人员进行专业、系统的指导、培训教育,带动基层医疗机构人员理论知识、实践技能、技术水平有效提高。
       
谢您对新乡基层卫生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热忱欢迎您继续关注我市的基层卫生工作,为加快健康新乡建设提出更加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2020年7月8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新乡市卫生健康委    03732087918

联系人:张红丽

邮政编码:45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