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

新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286号提案的 答复

来源: wjw.xinxiang.gov.cn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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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新乡市委员会

  第一次会议提案286号

  题目:关于推进我市医养结合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提案者:刘世通
  界别:文化艺术、社科、体育、新闻
  提案内容:

  关于推进我市医养结合事业高质量发展

  的建议

  当前,我国已经进入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阶段,人口老龄化使家庭养老模式面临挑战,社会和家庭抚养负担加重,医疗和护理负担加重,从而对社会服务模式和体系提出新要求,医疗和养老服务的需求也将更加旺盛,老年人的服务问题涉及到绝大多数家庭,但是我们这方面的服务供给远远不足,很多老人无法安享晚年生活。特别是这次新冠病毒对老年人的冲击非常大,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因此,建立并完善医养结合服务模式,通过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之间的多方式合作,使其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就显得十分重要。

  一、我市目前“医养结合”问题分析

  (一)老年人口增长较为迅速。七人普数据显示,2020年新乡市60岁及以上人口为110.56万人,占全市常住人口的17.68%,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81.51万人,占比为13.04%。目前的养老机构大多偏重生活照料为主,对医疗护理存在严重不足,社区养老基本无医疗功能。有调查报告称,全国各级、各类养老机构中,有医疗支持(至少内设医务室、配备有专业医护人员)的不足l7%,而有关数据显示60岁以上老人患病率是全人群的3—5倍,缺乏医疗支持是绝大多数养老机构存在的“硬伤”,而养老机构内看病不能纳入医保报销体系的问题则使更多老人对选择养老机构心存顾虑。一方面是很多老人担心医疗问题而不选择养老机构,另一方面,很多大型综合医院的“压床”现象严重,有些老人长期住院养病而不是诊治,造成医疗资源严重浪费。

  (二)老年人口的健康状况总体良好,但是家庭护理负担较重。普查结果显示,家庭养老仍然是新乡市老年人口养老的主要方式。全市60岁及以上老年人中,与子女一起居住的占56.3%,与配偶共同居住或独居的占40.4%,住在养老机构的仅占0.5%。我市老年人健康状况总体良好,七人普数据显示,在老年人口的健康方面,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中,身体健康和基本健康的老年人占89.1%,不健康但生活能自理的占8.6%,生活不能自理的占2.4%。据此测算,全市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约2.7万人,而通过机构养老的人数仅有0.6万人(住养老机构的老人里包含部分生活能够自理的老人),说明至少有超过2.1万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仍然采用居家养老。而且在独居老人中仅有1.4%雇佣了保姆,其他的大部分独居老人也需要子女的不定时照护。不断加重的家庭照护负担限制了家庭劳动力的释放,对劳动力市场的供给形成挤压,进一步推高社会抚养负担。

  (三)慢性病、失能和半失能老人的照顾任务主要由家庭成员承担,空巢老人仅由社区工作团队提供基本生活照顾,而没有护理人员提供居家用药指导、健康膳食及康复指导。对社区居家养老的老年慢性病患者照顾者家庭负担的调查分析指出,83.5%的照顾者认为存在不同程度的家庭负担。老人一旦患病,不得不经常往返于医院和居所之间,既耽误治疗,也增加了负担。

  传统的养老方式缺乏专业医疗康复指导和相应的支撑系统,不方便就医;而目前大多数大型医院尚未参与地方养老服务,也没有与地方养老机构建立合作关系,不方便养老。在未富先老及养老、医疗、长期照料服务等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的情况下,如何解决庞大的老年群体的养老医疗问题,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二、关于促进我市“医养结合”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一)鼓励在大型养老院设置老年人医疗床位,开辟绿色通道,加大养老机构医疗培训,提供政策和人才支持,专项专办,解决医养结合医保的瓶颈问题。这次受新冠病毒的影响,医疗机构床位非常紧张,远远不能满足老年人的需求。一些大型养老机构有条件和设施,但无医疗资质和医生,如果设置老年人医疗床位,就可以为一些病情较轻的老人提供基本医疗养老服务,可以大大缓解医疗机构一床难求的局面。

  (二)在现有或新规划医院周边配置一定比例的养老社区,既解决养老机构医疗力量薄弱的问题,又能使医院的医疗资源效率最大化,形成良好的社会效益。将各级综合医院与带病养老人群的养老机构有机结合,探索“医养结合、康复养老”的服务模式,形成医院和养老社区之间双向转诊机制。对社区内老人进行合理划分,患病老人可在医院内接受住院治疗,待病情好转后可回到社区继续休养,对于正常居住的老人则由医院内的护理中心建立健康档案,提供长期跟踪服务。

  (三)医养结合机构前期投入大,回报慢,需要加大政府补贴,加大金融贷款甚至无息贷款支持,实施水电气的减免、税收减免、提供免费房屋等措施,积极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形成良好的医养结合模式,促进我市医养结合事业更好更快高质量发展,使我市老年人都可以安享晚年。

  办理结果:A

  对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86号提案的

  意见答复函

  刘世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我市医养结合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医养结合事业方面的建议,就您提出的几点建议我们是这样做的:

  一是由卫生健康委牵头民政、发改等11个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医养结合促进健康养老发展的意见》,明确了全市医养结合服务体系建设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从规划引领、土地供给、税费优惠、信贷支持、医养融合等一系列健全医养结合服务体系、为医养结合健康发展提供政策支持。

  二是印发了《关于在全市范围开展社区医养结合服务工作的通知》(新卫老龄函〔2022〕1号),文件规定依托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养老等乡镇社区服务机构,有效利用现有资源,提升居家社区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推动基层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有机衔接,切实满足辖区内老年人健康和养老服务需求,全市医疗机构对老年人开通绿色通道。

  三是为我市深化医疗和养老服务“放管服”改革,优化医养结合机构审批流程和环境,进一步促进我市医养结合工作有序健康高效便捷的发展,卫健委、民政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1、养老机构申请内部设置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的,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2、社会力量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申请设立养老机构的,应当依法向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备案,应当依法向其登记的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办理章程核准、修改业务范围,并根据修改后的章程在登记证书的业务范围内增加“养老服务”等职能表述。3、医疗机构设立养老机构符合条件的,享受养老机构相关建设补贴、运营补贴和其他养老服务扶持政策措施,民政及相关部门应当及时足额拨付补助,兑现有关政策。

  联系单位及电话:新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3696790

  202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