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禁借节日之机用公款搞迎来送往、互相走访;
二、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福利或巧立名目年底突击花钱;
三、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电子红包、代金券、购物券、购物卡和名贵特产等;
四、严禁违规吃喝、公款吃喝或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搞隐蔽就餐聚会等;
五、严禁使用公款安排旅游或接受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吃请、娱乐、健身、旅游等活动;
六、严禁违规举办各类年会、联谊会、团拜会、庆典等活动;
七、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占用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车辆;
八、严禁违规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等;
九、严禁搞封建迷信活动或参与赌博等不健康娱乐活动;
十、严禁值班期间擅离职守、空岗脱岗、或饮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