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构设置
新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构规格为正处级。内设办公室、人事科(合作交流科)、财务科、规划发展与信息科、体制改革科、疾病预防控制科(职业健康科)、医政医管科(行业作风建设办公室)、科技教育科、中医科、基层卫生健康科、卫生应急办公室(信访稳定办公室)、综合监督科(食品安全标准与风险监测科、法规科)、爱国卫生科、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科、妇幼健康科、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宣传科、保健科、行政事项服务科、老龄健康科、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工作科等22个职能部门。
新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构规格为正处级。内设办公室、人事科(合作交流科)、财务科、规划发展与信息科、体制改革科、疾病预防控制科(职业健康科)、医政医管科(行业作风建设办公室)、科技教育科、中医科、基层卫生健康科、卫生应急办公室(信访稳定办公室)、综合监督科(食品安全标准与风险监测科、法规科)、爱国卫生科、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科、妇幼健康科、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宣传科、保健科、行政事项服务科、老龄健康科、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工作科等22个职能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