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新卫复字〔2019〕31号 签发人:薛祖立
办理结果:A
对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
第44号提案的答复
感谢您对全市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在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上提交的《关于继续努力推进公共场合禁烟》的提案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组织相关科室和专家对该提案进行了认真研究。烟草危害的不仅是烟民的健康,还包括被动吸烟者。尤其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家庭,是二手烟暴露的主要地方,其中公共场所二手烟暴露率最高。您在提案中提到的继续努力推进公共场所禁烟,建设营造健康的环境,也正是我们努力的方向,我们将充分采纳您的有关建议,积极推进公共场所禁烟工作。
我市的控烟工作主要有两方面:一是预防。通过加强宣传教育,避免青少年进入吸烟者队伍。二是创建无烟环境,避免二手烟危害。由于没有国家层面立法,我市也没有地方性政策法规来落实控烟工作,我们只能是加大宣传教育,推进无烟单位创建,在申报创建过程中促进禁烟控烟工作。
我市无烟环境创建情况方面仍存在室内吸烟情况比较明显、吸烟区的设置不够规范等问题。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公共场所禁烟工作,近年来,我市加大了禁烟控烟宣传力度,开展了一系列控烟教育进学校、进机关等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开设健康讲座等,努力提高群众对烟草危害的认识,加大无烟环境创建业务能力的提升。
2019年7月8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新乡市卫生健康委 03733696799
联系人:赵昆仑 邮政编码:453000
抄 送:市政协提案委(2份),市政府督查室(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