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新卫复字〔2019〕30号 签发人:薛祖立
办理结果:C
对市人大十二届二次会议
第150号建议的答复
尹艳敏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乡镇卫生院基础建设及队伍建设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乡镇卫生院基本情况
近期我委对全市乡镇卫生院基础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调研,具体情况如下:
(一)医疗队伍基本情况。全市农村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有129个乡镇卫生院。全市乡镇卫生院在职职工5548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4411人,占职工总数的75.5%;学历分布情况为本科以上学历527人,大专学历1752人,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56.67%;职称分布情况为正高2人、副高112人、中级610人、初级2673人;卫生技术人员中临床医生1609人,执业注册护士934人,临床医生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36.48%;核定编制床位6345张。
(二)基础建设基本情况。112个乡镇卫生院未配备CT机, 15个乡镇卫生院未配备最基本的B超设备,56个乡镇卫生院未配备普通X光机,71个乡镇卫生院未配备呼吸机,67个乡镇卫生院未配备麻醉机,57个乡镇卫生院未配备多功能产床,41个乡镇卫生院未配备救护车; 其中贫困地区(含封丘、原阳、平原示范区)42个镇卫生院未配备CT机,2个乡镇卫生院未配备最基本的B超设备,15个乡镇卫生院未配备普通X光机,25个乡镇卫生院未配备呼吸机,27个乡镇卫生院未配备麻醉机,24个乡镇卫生院未配备多功能产床,15个乡镇卫生院未配备救护车。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医务人员短缺。2010年至2018年,全市乡镇卫生院共招聘1197人,只有406人纳入编制,但同时也流失编制医务人员358人,其中中级职称37人,高级职称11人,卫生院待遇低,地理位置偏僻,不能解决编制问题,高校毕业生较少愿意到偏僻的乡镇卫生院工作,医疗队伍长期得不到补充。二是医疗设备落后。大部分乡镇卫生院医疗设备陈旧、简陋、落后,少数卫生院连最基本的心电图机、B超、X光机都没有,就诊居民无法完成常规检查,带来了诸多不便。三是乡镇卫生院负担较重。目前,全市乡镇卫生院均有核定编制,但没有按核定配备编制人员,卫生院财政拨款是按照现有实际在编在岗人员下拨的,卫生院没有得到相应的政府财政补助,大部分要自行解决职工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负担过重。
三、下步工作措施
(一)加大对乡镇卫生院建设投入。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2018年8月22日新颁发的《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2018年版)》,设置20张床位的卫生院建筑面积达到1100平方米以上,每增加一张床位,建筑面积至少增加50平方米的要求,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对达不到上述标准的卫生院进行改扩建,按照要求增设儿科、口腔科、康复科、中医科、眼科、五官科、血液透析室、麻醉科等相应科室,购置配备DR、彩超、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十二导联心电图机、麻醉机、胃镜、呼吸机、CT机及急救型救护车等与诊疗科目相匹配的医疗设备,加强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力争2022年乡镇卫生院标准化达标率达到95%以上,中心卫生院基本达到二级医院水平。
二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指导基层机构对照《评价指南》开展自评自查和整改提升,确保所有基层机构提升服务能力,改善服务质量。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医护人员“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培训,促进医务人员“三基”水平的提高;加强社区卫生机构全科医生队伍和骨干医师培训,提升临床诊疗能力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开展社区护士专业护理技能培训,为居家医疗、家庭护理夯实基础,不断提高辖区居民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就诊率。
三是推动政策规定落实。河南省编办、卫生厅、财政厅2010年1月29日下发的《河南省乡镇卫生院机构编制管理规定(试行)》中明确,“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为公益性事业单位,按其公益性质核定的人员编制为财政补助事业编制,政府对其实行核定收支,绩效补助”,下步我委将尽快推动该项政策早日落地生效,营造卫生院拴心留人的环境。
谢谢您对新乡基层卫生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2019年7月8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新乡市卫生健康委 03732087918
联系人:盛作乾 邮政编码:453000
抄送:市人大选工委(2份),市政府督查室(1份),代表所在县(市、区)人大、政府(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