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垣市卫生健康委申请,对照《二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6年版)》和《关于印发河南省妇幼保健机构评审专家共识(2021年版)》新乡市卫生健康委妇幼保健机构评审专家领导小组组织13名专家,于2024年1月10日-12日对长垣市妇幼保健院进行了二级甲等医院现场评审。评审结果达到了《二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及实施细则(2016年版》二级甲等医院条款要求,公示如下:一,基本条款
A级22.38%、B级65.81%、C级96.96%。
二,核心条款
A级22.22%、B级71.05%、C级100%。
公示期:自公示日起7个工作日。
2024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