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新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对原阳县妇幼保健院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评审结果的 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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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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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原阳县卫生健康委和原阳县妇幼保健院的申请,按照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指导意见》和《河南省妇幼保健机构评审实施方案》,新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专家依据《二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及其实施细则(2016年版),对原阳县妇幼保健院进行了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评审。评审结果显示,原阳县妇幼保健院达到了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的标准。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5年1月2日至2025年1月8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新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妇幼科反映。

  联系电话:0373-2052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