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素养66条

【健康素养66条】系列五:关爱、帮助、不歧视残疾人和病人

来源: www.xxswjw.gov.cn
作者: 新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 2020-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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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素养66条(2015年版)》
第五条每个人都应当关爱、帮助、不歧视病残人员。



关爱、帮助、不歧视残疾人和病人


       无论是先天残疾的人员还是后天致残的人员,无论患了什么疾病的人,都应当得到社会的关爱和帮助。


       不歧视病残人员,帮助他们,关爱他们,是我们健全人应该具有的人道主义,也是我们中民族传统的伦理道德。据《礼记》记载,在尧舜时代,大道之行,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有所养,当然不歧视,能关爱,给帮助。


       残疾人分为肢体残疾、精神残疾、智力残疾、感官残疾(盲人和聋哑人)。关爱残疾人已经蔚成风气。可是那些不需要隔离的传染病病人,如乙肝患者、艾滋病患者,仍有可能被歧视。其实这两种病的病毒只通过血液传播、母婴传播、性传播,正常接触不会传染,握手、拥抱、共餐等都不会传染。


       艾滋病、乙型肝炎等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和患者都是疾病的受害者,应得到人们的理解和帮助,他们享有与正常人一样的工作、学习、生活和就医等权利,不要把他们排斥在正常的社会生活之外,要鼓励他们战胜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