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新卫医罚〔2015〕36号 |
处罚名称 | 凤泉区潞王坟乡五陵村卫生所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密闭容器内及不执行国家有关消毒规范案 |
处罚类别1 | 罚款 |
处罚类别2 | 警告 |
处罚事由 |
1、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容器内;2、不执行国家有关消毒规范,分别违反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及时收集本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并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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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二)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的;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凤泉区潞王坟乡五陵村卫生所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组织机构代码) | PDY30380341070412D6001 |
行政相对人代码_3 (工商登记码)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4 (税务登记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5 (居民身份证号) | 410704********0513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
处罚结果 | 1、警告;2、罚款人民币贰仟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5/6/5 |
处罚机关 | 新乡市卫生局 |
当前状态 | |
地方编码 | 410700 |
数据更新时间戳 | 2016/3/23 |
备注 |
“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建立健全与执法司法权运行机制相适应的监督制约体系,通过法律的形式为执法司法的管理监督工作“立规矩”,对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提升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有着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政法机关作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机关,必须坚持和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以党内基本法规的形式,对党领导新时代政法工作进行全面制度擘画,为党领导政法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其中,条例第八章关于创新完善督促检查机制的规定,明确了各级党委对政法工作的监督责任,为党领导政法工作提供了法治保障,有利于规范执法司法活动,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有利于从制度上保障政法工作在依法有效监督和约束环境下向纵深推进。
为执法司法的管理监督工作“立规矩”,是深化依法治国和文明执法实践的必然之举。执法是否严格、司法是否公正,体现着国家的法治文明程度,关乎执法司法权威和社会大局稳定。公安机关是国家重要的执法部门,是党和人民手中掌握的“刀把子”,严格规范执法关系到法律尊严和政府公信力。各级公安机关要深入学习领会、全面贯彻实施《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切实加强对公安工作全面情况和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将领导和组织开展公安工作情况纳入党内监督体系,依法有序推进警务公开机制,完善程序化、平台化、公开化管理监督方式,确保群众在每一项执法活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都能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
提高执法公信力,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是保障。公安执法是法治实施的重要环节,公安机关依法依规行使执法权关系着法律法规的实施效果,直接影响公民权利,体现整个国家的执法水平和法治化程度。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是提高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水平,增进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的必然之举。各级公安机关要切实履行条例规定的职责任务,把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通过建立健全与执法权力运行机制相适应的监督制约机制,预防和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确保公安工作在依法有效监督和约束环境下推进,实现权力受制约、公平看得见,不断提升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
“法者,天下之仪也”。条例的出台,是推进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的重大举措,为确保政法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提供了制度保障。各级公安机关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条例作为新时代公安工作的总遵循、总依据,以只争朝夕、时不我待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抓紧完善综治督导、执法监督、纪律作风督查巡查等制度,切实解决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通过增强制度执行的刚性,不断提高执法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切实肩负起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神圣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