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者,治之端也。”《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是我们党关于政法工作的第一部党内法规,也是政法战线第一部党内法规,对党领导新时代政法工作进行全面制度擘画,为党全面领导政法工作提供基本遵循,在我国政法事业发展史上具有划时代的里程碑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深刻指出:增强依法执政本领,加快形成覆盖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各方面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加强和改善对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将党长期以来领导政法工作的成功经验转化为制度成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提高党领导政法工作法治化制度化水平的内在要求,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题中之义,是推进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推动政法工作政治性、人民性和法治性在更高水平上深度融合。
纲举目张,执本末从。《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是新时代政法工作的总遵循、总依据,包括公安机关等部门在内的政法单位,作为党领导下从事政法工作的专门力量,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认真学习宣传、严格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把党对政法工作绝对领导的各项制度落到实处,为新时代政法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从严必依法度。《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突出党的领导这个最高原则,鲜明体现政法工作的政治性;突出全局思维,把政法工作置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中来谋划;突出问题导向,聚焦“谁来领导”“领导什么”“怎么领导”等重大问题,注重将领导主体具体化、职责清单化、工作运行机制化,为党领导新时代政法工作提供体制机制保障。着眼政法工作新形势新任务,创新完善了统筹协调、基层组织建设、领导班子管理、干部队伍管理、督促检查、责任追究等一系列运行机制,为提高政法工作水平提供了有力抓手。
党内法规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党内法规的权威也要在实施中得以体现。各级公安机关要把学习贯彻实施《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作为当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扎实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大学习、大培训、大讨论活动,在学深悟透上下真功夫,全面准确掌握基本精神、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真正入脑入心,切实将《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贯彻落实到公安工作实践中,确保公安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前进,不断提升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能力和水平,推动新时代公安工作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