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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创新发展深化平安建设

来源: www.xxswjw.gov.cn
作者: 新乡市卫生健康委
发布时间: 2019-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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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81.38%到87.87%,群众安全感逐年攀升;从80.92%到84.77%,群众对政法队伍的满意度不断提升。青海省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满意度调查报告显示,2013年以来,该省各族群众对社会治安状况的综合满意度连续5年提升,“平安青海”建设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青海省总面积达72万平方公里,下辖西宁、海东两个地级市,海北、海南、黄南、玉树、果洛藏族自治州和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6个州,有藏、回、蒙、土、撒拉等43个少数民族。多民族聚集、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不均衡,城镇、农村、牧区间差异性大。

       党的十八大以来,青海紧紧围绕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坚持顶层设计、高位推进,认真研究把握新时期治理的规律特点,以维护社会大局持续稳定为首要任务,以平安建设为主线,以法治青海建设为保障,以基层基础建设为重点,不断创新思路理念、完善体制机制、方法手段,相继出台了《关于全面深化平安青海建设的意见》《青海省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实施办法》《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实施意见》《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综治中心建设深化网格化服务管理的意见》等一系列指导性文件,为推动解决社会治理的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提供了政策支持,为深入推进社会治理创新提供了坚实制度保障。

开展典型培育夯实基层基础

       5年来,青海各级党委、政府始终把平安建设作为工作重点,积极推行“枫桥经验”青海化,以基层典型培育作为夯实基层基础、深化平安建设的重要抓手和有效载体,探索出符合城市、农村、牧区的一批社会治理模式,形成了西宁市平安建设一条街、社区工作“指尖微管站”、社会治安“五色评价”机制;海西州平安企业创建、乌兰县“无欠薪县”、茫崖“公安检查站”;海东农村小技防;海北州“一村一警”、刚察县生态移民服务管理模式;玉树州“村寺并联”综合整治模式;果洛州重点乡镇综合整治“班玛经验”;果洛州达日县和黄南州泽库县“牧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以及海南州“云藏藏汉双语搜索引擎”等一大批特点鲜明、各具特色、易复制可推广、基层满意的平安建设基层典型,激活了平安建设的“末梢神经”,提升了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水平。

       为筑牢群众身边的平安工程,青海把基层平安创建作为创新社会治理的基础工程和有效载体,按照条块结合、系统推进的思路,全面推进平安县(市、区)、平安乡镇(街道)、平安村(社区)等地区平安创建和平安寺院、平安校园、平安交通、平安医院、平安商(市)场、平安边界、平安工地等行业平安创建及平安家庭创建,推进平安细胞创建向广度覆盖、深度延伸。

       针对农牧区社会治安突出问题,按照《青海省综治维稳重点村整治成效评估验收方案》,通过帮扶脱贫、民生求助、项目建设、教育培训等措施,开展专项整治,夯实基层基础,有效解决了全省66个综治维稳重点村突出问题,促进农牧区治安状况明显好转。

       截至目前,青海已相继投入1.21亿元,培育省级基层典型项目4批69个,打造州县级各类典型示范381个,全省基层平安创建率达98.2%,有力提升了平安青海建设的整体品质、实效和水平。

健全多元机制提高化解实效

       5年来,青海始终坚持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作为一项源头性、基础性、根本性工作,以构建多元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为主线,坚持源头预防、动态管理和应急处置相结合,进一步健全基层组织,完善制度机制,创新方式方法,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的法治化、制度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按照《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实施意见》,着力打造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和调解工作运行机制,成功推进了西宁市大通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创新项目试点”,形成“1496”经验。各市州相继出台实施意见,西宁、海东等地建立了矛盾纠纷排查中心和农村家庭矛盾多元化解联动机制,打造了西宁市城西区医患纠纷调解中心、“社会法律会诊站”等典型,形成了一批“枫桥经验”本地实践的成功经验,有效提升了基层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始终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作为源头预防的重要举措,作为重要决策、重点项目、重大事项落地实施的前置程序,完善落实稳评项目报备和季度通报制度,完善工作机制,落实稳评责任,着力解决一些地区、单位风险评估工作不规范、不扎实、不到位的问题,实现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2013年以来,全省共对1466项重大事项进行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1441项准予实施,25项不予实施,从源头上预防和避免了重大矛盾的发生,得到了中央政法委和中央综治委的充分肯定。

       在基层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的同时,为协调化解重大矛盾纠纷,青海严格落实省州县乡四级重大矛盾纠纷协调会议机制,针对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劳动社保、经济合同、交通事故、人身损害、农牧区土地征用、资源权属等10个方面存在的纠纷,组织开展重大不稳定风险隐患集中排查化解活动,逐条梳理汇总、分析、评估,明确责任,落实措施,集中交办,开展专项督查,80%的重大风险隐患成功化解。

       5年来,青海省共排查发现各类矛盾纠纷125024件,化解118769件,化解率达95%,全省未发生一起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案件和重大群体性事件。

完善防控体系筑牢平安防线

       5年来,青海以构建公共安全网络为重点,积极学习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手段,紧紧抓住推进全国“雪亮工程”示范城市、重点支持城市和“藏区平安城市”建设重大机遇,抓重点、补短板,大力推进全省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与平安城市治安监控体系建设,积极构建点线面结合、网上网下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天网”“地网”结合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成省市州三级视频共享平台及视频联网平台,布设覆盖全省的各类治安监控点位16315个,全省重点公共场所和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单位视频监控实现全覆盖,农村牧区“小技防”监控覆盖面达60%以上。

       在逐步完善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的基础上,持续开展突出治安问题专项整治。针对城中村、城乡接合部、中小旅馆、娱乐场所的治安重点和黄赌毒、两抢一盗等突出治安问题,全省综治部门先后组织开展了“扫黑除恶”、打击盗抢骗、电信网络诈骗专项整治、“缉枪治爆”、护校安园、消防安全、生产安全、非法集资、食药品集中清查、公交客运安全管理等一系列专项行动,有力维护了社会大局持续平稳。在农村牧区推广“一村一警”经验做法,健全完善“村警”工作机制,在城市全面推广“街长”“邻里互助”“店店联防”“十户联防”“中心户长”“楼栋单元联防”等治安联防活动,不断创新基层群防群治工作模式,大力发展协勤、保安、联防队、治安志愿者等组织和群众义务性巡逻,发展壮大了群防群治队伍。目前,全省已建立治保会6584个、专兼职治安联防组织6042支,参与治安联防人员超过10.8万人,进一步筑牢了平安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提升信息化水平促平安建设

       5年来,青海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三基”建设为载体,着力夯实综治维稳基层基础,在总结推广具有青海特色“三种类型、四个层级”(城市、农村、牧区三种类型,市/州、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社会治理的基础上,全力推进省、市/州、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综治工作中心规范化、实体化建设和网格化服务管理,全省乡镇(街道)网格化管理覆盖率达100%,村(社区)覆盖率达98%,基层“有人办事、有条件办事、有制度保障”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初步实现基层社会治理一个体系领导、一个场所服务、一个平台受理、一套机制运行,使综治中心真正成为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道防线、化解矛盾纠纷的一座桥梁、服务群众的一条纽带,打通了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按照“综治中心+网格化+信息化”模式,青海进一步完善基础社会治理体系和工作网络,把信息化建设作为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推进综治信息化建设,按照科技引领、信息支撑的思路,紧紧围绕人、地、物、事、组织等基本要素,加强对人口、房屋、证件、车辆、场所、网络、组织等各类基础信息的实时采集、动态录入,构建了省州县乡四级纵向贯通、省级政法部门横向集成的共享共用、安全可靠的政法综治信息化平台。

       目前,全省基本实现省、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和村/社区五级综治中心标准化、规范化、实战化运行,完成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全覆盖的目标任务,农村社区覆盖率达98%以上。

       5年来,青海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一手抓保安全、护稳定,一手抓打基础、谋长远,提升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打造了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5年来,全省八类案件下降46.7%,命案下降32%,群体性事件下降38.8%,信访总量下降50%,非正常上访下降32.4%,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连续提升,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进一步满足,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青海打下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