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署开展“2026文明实践我行动”主题活动
为持续深化拓展我市卫生健康系统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引导广大干部职工自觉践行文明理念、主动投身文明实践,推动系统精神文明建设与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深度融合,市卫生健康委决定在委机关及全市各级医疗卫生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广泛开展“2026文明实践我行动”主题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文明城市常态化创建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工作部署,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提升干部职工文明素养和行业文明程度为目标,以解决群众健康需求和改善就医体验为导向,动员系统上下立足岗位、服务社会,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文明实践行动,为建设更高水平健康新乡、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贡献卫健力量。
二、活动主题
文明实践我行动,卫健新风促健康
三、活动时间
2026年全年
四、主要任务与行动内容
聚焦卫生健康行业特点,重点实施“五大文明实践行动”。
(一)“思想铸魂·强基有我”理论武装行动
深化理论学习:各单位党组织将习近平文化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委机关定期举办“卫健大讲堂”,邀请专家授课,领导带头宣讲。
开展主题宣教:围绕庆祝新中国成立77周年等重要节点,广泛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利用宣传栏、网站、公众号等阵地,常态化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卫生健康职业精神。
强化理想信念:组织党员干部赴红色教育基地、廉政教育基地开展沉浸式学习。开展“学习先进典型、争做时代先锋”活动,深入学习宣传系统内外道德模范、劳动模范、“最美医生护士”等先进事迹。
(二)“优质服务·暖心有我”行业文明提升行动
窗口服务提质:在医疗机构门诊、挂号、收费、药房等窗口,深入开展“文明服务我出彩、群众满意在窗口”活动。推行微笑服务、文明用语、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委机关在对外服务科室同步开展文明办公、高效服务承诺。
就医体验优化:推广“暖心陪诊”、“爱心助老岗”、“一站式服务中心”等便民举措。优化诊疗流程,缩短等候时间。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和维护。利用信息化手段改善就医体验。
岗位技能比武:组织开展医师、护士、药师、疾控人员、卫生监督员等专业技能竞赛,以及委机关公文写作、综合协调、政策解答等岗位练兵活动,以赛促学、以练促优。
(三)“健康守护·奉献有我”志愿公益拓展行动
深化品牌行动:持续开展“医心为民千人百场健康科普”“药健康·药师走基层”等品牌行动,组织专家团队定期深入社区、乡村、学校、企业、养老机构,开展大型义诊、健康咨询、疾病筛查、急救知识普及等志愿服务。委领导每人每年牵头或参与不少于1个重点项目。
实施精准志愿服务:针对老年人、儿童、残疾人、优抚对象、困难群众等特殊群体,策划开展特色志愿服务项目。鼓励各单位结合专科优势,打造“一单位一品牌”志愿服务项目。
拓展社会公益活动:积极参与“美丽新乡”城市清洁、文明交通劝导、无偿献血、植树护绿、扶贫帮困等全市性公益活动和社区共建。鼓励干部职工利用业余时间参与居住地社区志愿服务。
(四)“环境优化·共建有我”美丽家园整治行动
美化办公就医环境:持续推进医疗机构“6S”精益管理,落实办公区、诊疗区、公共区域卫生责任制。开展“最美科室”、“文明庭院”评选。委机关带头创建节约型机关、无烟单位,推行垃圾分类。
整治周边环境秩序: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协同相关部门整治医院、单位周边车辆乱停、摊点乱设、广告乱贴等现象。保持责任区域干净整洁、秩序井然。
倡导绿色低碳生活:开展节能节水、节约粮食、反对浪费宣传教育。倡导干部职工践行绿色出行、低碳办公。鼓励医疗机构开展绿色建筑、节能改造和可再生能源利用。
(五)“风尚引领·传播有我”文明风尚培育行动
践行文明礼仪:组织学习《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和卫生健康行业服务规范,开展文明礼仪培训。倡导文明上网、文明观演、文明旅游、文明餐桌、文明养宠。
推进移风易俗:加强干部职工教育引导,破除陈规陋习,倡导喜事新办、丧事简办、节俭养德。党员干部带头抵制高价彩礼、厚葬薄养、铺张浪费等不良风气。
加强宣传引导:积极运用单位官网官微、宣传橱窗等阵地,广泛宣传活动动态、成效和先进典型。鼓励干部职工创作传播健康科普、文明倡导类新媒体作品。
五、活动要求
为保障活动顺利开展,做出成效,特提出以下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活动在市卫健委党组统一领导下开展。各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把各项活动内容落到实处。
(二)健全工作机制。要明确联络员,及时报送活动进展。将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考核评价体系。
(三)力戒形式主义。要注重活动实效,切实服务群众、惠及职工。鼓励创新活动形式和载体,打造特色品牌。
2026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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