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新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单位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新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新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单位预算表
一、2022年部门收支预算表
二、2022年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2022年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2年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八、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本级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二、2022年度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新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概况
一、新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国民健康、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法律法规、政策、规划。组织拟订全市卫生健康、中医药事业发展总体规划;监督实施卫生健康技术标准和规范。统筹规划全市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全市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全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国家及省市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拟订并组织落实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七)监督实施全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采供血机构管理办法,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监督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九)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负责市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一)负责中医管理工作,拟订全市中医药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
(十二)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市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市中医药工作领导小组、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市保健委员会日常工作,指导市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完善落实计划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全市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国家、省、市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本市人口发展战略,拟订本市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市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市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新乡海关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传染病总体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落实国境卫生检疫监测传染病目录。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与新乡海关建立健全应对口岸传染病疫情和公共卫生事件合作机制、传染病疫情和公共卫生事件通报交流机制、口岸输入性疫情通报和协作处理机制。
4.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1)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建议。(2)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对获得营业执照的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实施日常卫生监督管理,并对其餐饮具进行卫生监督抽查,监督抽查不合格的,依法查处并及时通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餐饮服务单位使用集中消毒餐饮具的索证管理和抽样检验,监督餐饮服务单位禁止使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通报不合格的餐饮具,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3)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4)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食品安全事故中受伤害人员做好应急医学救援和流行病学调查并及时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调查结果。
5.与市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6.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责分工。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有关部门拟订职业病防治规定及规划。
二、新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单位机构设置
新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内设22个职能科室,分别是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规划发展与信息科、法规科、体制改革科、疾病预防控制科、医政医管科、中医科、基层卫生健康科、卫生应急办公室、综合监督科、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科、妇幼健康科、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宣传科、保健科、行政事项服务科、老龄健康科、职业健康科、机关党委和离退休干部工作科。
新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单位预算包括委机关预算和二级单位新乡市计划生育协会和新乡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预算。
第二部分
新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新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收入总计4944.99万元,支出总计4944.99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收入减少98.38万元,下降1.95%。主要原因:2022年我单位压减一般性支出,收入和支出减少。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新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收入合计4944.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944.99万元; 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新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支出合计4944.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48.24万元,占35.35%;项目支出3196.75万元,占64.6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新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4944.9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减少98.38万元,下降1.95%,主要原因:我单位压减一般性支出;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我单位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新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4944.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48.24万元,占35.35%;项目支出3196.75万元,占64.6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新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年初预算为1748.2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609.71万元,占92.07%;公用经费支出138.53万元,占7.93%。
七、“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新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为8.40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2021年减少2.01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数比2021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比2021年减少0.88万元。主要原因:我单位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办法,规范公务接待管理,2022年压减公务接待支出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4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4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比 2021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我单位2022年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2021年减少1.13万元,主要原因:我单位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压减运行费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委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行政(事业)单位机构运转经费
新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机构运转经费支出预算138.53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10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2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我委2022年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实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期末,我委共有车辆1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5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其他公务用车或应急保障用车等;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委负责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共有9项,主要是:中央和省级计划生育扶助保障政策市级配套资金项目1960万元、市级计划生育扶助保障政策配套资金项目1750万元、城市公立医院改革经费项目1500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市级配套资金项目1000万元、村卫生室基本运行经费补助项目500万元、流感疫苗接种费340万元、精神障碍患者监护管理经费191.60万元等;我委将按照《预算法》等有关规定,积极做好项目分配前期准备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财政部门提出资金分配意见,根据有关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公开等相关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是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八、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行政(事业)单位机构运转经费情况:是指为保障单位(包括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新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单位预算表
2022年部门收支预算表 |
|||
部门名称: |
新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
收入 |
支出 |
||
项目 |
金额 |
项目 |
金额 |
一、一般公共预算 |
4,944.99 |
一、一般公共服务 |
|
其中:财政拨款 |
4,944.99 |
二、外交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
三、国防 |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
四、公共安全 |
||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
五、教育 |
||
五、事业收入 |
六、科学技术 |
||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 |
||
七、上级补助收入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 |
483.91 |
|
八、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九、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
||
九、其他收入 |
十、卫生健康 |
4,461.08 |
|
十一、节能环保 |
|||
十二、城乡社区事务 |
|||
十三、农林水事务 |
|||
十四、交通运输 |
|||
十五、资源勘探信息等 |
|||
十六、商业服务业等 |
|||
十七、金融支出 |
|||
十九、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
二十、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
|||
二十一、住房保障支出 |
|||
二十二、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
二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
|||
二十四、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 |
|||
二十七、预备费 |
|||
二十九、其他支出 |
|||
三十、转移性支出 |
|||
三十一、债务还本支出 |
|||
三十二、债务付息支出 |
|||
三十三、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
|||
三十四、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
|||
本 年 收 入 合 计 |
4,944.99 |
本 年 支 出 合 计 |
4,944.99 |
上年结转结余 |
年终结转结余 |
||
收 入 总 计 |
4,944.99 |
支 出 总 计 |
4,944.99 |
2022年部门收入预算表 |
|||||||||||||||||||
部门名称: |
新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单位:万元 |
|||||||||||||||||
部门(单位)代码 |
部门(单位)名称 |
总计 |
本年收入 |
上年结转结余 |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 |
政府性基金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
事业收入 |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上级补助收入 |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其他收入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 |
政府性基金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单位资金 |
||||
小计 |
其中:财政拨款 |
||||||||||||||||||
合计 |
4944.99 |
4944.99 |
4944.99 |
4944.99 |
|||||||||||||||
302 |
新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4944.99 |
4944.99 |
4944.99 |
4944.99 |
||||||||||||||
302001 |
新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4944.99 |
4944.99 |
4944.99 |
4944.99 |
预算03表 |
|||||||||||||
2022年部门支出预算表 |
|||||||||||||
部门名称: |
新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单位:万元 |
|||||||||||
科目编码 |
单位代码 |
单位(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小计 |
人员经费 |
公用经费 |
小计 |
其他运转类 |
特定目标类 |
||||||||
类 |
款 |
项 |
工资福利支出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资本性支出 |
|||||||
合计 |
4944.99 |
1748.24 |
1216.99 |
392.72 |
138.53 |
3196.75 |
60.00 |
3136.75 |
|||||
302 |
新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4944.99 |
1748.24 |
1216.99 |
392.72 |
138.53 |
3196.75 |
60.00 |
3136.75 |
||||
208 |
05 |
01 |
行政单位离退休 |
399.31 |
391.07 |
8.24 |
|||||||
208 |
05 |
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81.92 |
81.92 |
||||||||
208 |
08 |
01 |
死亡抚恤 |
1.65 |
1.65 |
||||||||
208 |
99 |
99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03 |
1.03 |
||||||||
210 |
01 |
01 |
行政运行 |
1375.55 |
1048.51 |
130.29 |
196.75 |
60.00 |
136.75 |
||||
210 |
04 |
10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 |
3000.00 |
3000.00 |
3000.00 |
|||||||
210 |
11 |
01 |
行政单位医疗 |
43.74 |
43.74 |
||||||||
210 |
11 |
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41.79 |
41.79 |
预算04表 |
|||||||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
|||||||
部门名称: |
新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单位:万元 |
|||||
收入 |
支出 |
||||||
项 目 |
金 额 |
项 目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 |
政府性基金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
|
小计 |
其中:财政拨款 |
||||||
一、本年收入 |
4944.99 |
一、本年支出 |
4944.99 |
4944.99 |
4944.99 |
||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4944.99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
其中:财政拨款 |
4944.99 |
(二)外交支出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
(三)国防支出( |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
二、上年结转 |
(五)教育支出 |
||||||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
(七)文化体育旅游与传媒支出 |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483.91 |
483.91 |
483.91 |
|||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
(十)卫生健康支出 |
4461.08 |
4461.08 |
4461.08 |
||||
(十一)节能环保支出 |
|||||||
(十二)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
|||||||
(十三)农林水事务支出 |
|||||||
(十四)交通运输支出 |
|||||||
(十五)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
(十六)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
(十七)金融支出 |
|||||||
(十九)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
(二十)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
|||||||
(二十一)住房保障支出 |
|||||||
(二十二)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
(二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
|||||||
(二十四)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 |
|||||||
(二十七)预备费 |
|||||||
(二十九)其他支出 |
|||||||
(三十)转移性支出 |
|||||||
(三十一)债务还本支出 |
|||||||
(三十二)债务付息支出 |
|||||||
(三十三)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
|||||||
(三十四)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
|||||||
二、年终结转结余 |
|||||||
收入合计: |
4944.99 |
支出合计 |
4944.99 |
4944.99 |
4944.99 |
预算05表 |
|||||||||||||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
|||||||||||||
部门名称: |
新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单位:万元 |
|||||||||||
科目编码 |
单位代码 |
单位(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小计 |
人员经费 |
公用经费 |
小计 |
其他运转类 |
特定目标类 |
||||||||
类 |
款 |
项 |
工资福利支出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资本性支出 |
|||||||
合计 |
4944.99 |
1748.24 |
1216.99 |
392.72 |
138.53 |
3196.75 |
60.00 |
3136.75 |
|||||
302 |
新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4944.99 |
1748.24 |
1216.99 |
392.72 |
138.53 |
3196.75 |
60.00 |
3136.75 |
||||
208 |
05 |
01 |
行政单位离退休 |
399.31 |
399.31 |
391.07 |
8.24 |
||||||
208 |
05 |
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81.92 |
81.92 |
81.92 |
|||||||
208 |
08 |
01 |
死亡抚恤 |
1.65 |
1.65 |
1.65 |
|||||||
208 |
99 |
99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03 |
1.03 |
1.03 |
|||||||
210 |
01 |
01 |
行政运行 |
1375.55 |
1178.80 |
1048.51 |
130.29 |
196.75 |
60.00 |
136.75 |
|||
210 |
04 |
10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 |
3000.00 |
3000.00 |
3000.00 |
|||||||
210 |
11 |
01 |
行政单位医疗 |
43.74 |
43.74 |
43.74 |
|||||||
210 |
11 |
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41.79 |
41.79 |
41.79 |
预算06表 |
||||||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
||||||
部门名称: |
新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单位:万元 |
||||
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
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人员经费 |
公用经费 |
合计 |
1748.24 |
1609.71 |
138.53 |
|||
30301 |
离休费 |
50905 |
离退休费 |
78.73 |
78.73 |
|
30302 |
退休费 |
50905 |
离退休费 |
312.34 |
312.34 |
|
30299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50299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8.24 |
8.24 |
|
30108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50102 |
社会保障缴费 |
81.92 |
81.92 |
|
30305 |
生活补助 |
50901 |
社会福利和救助 |
1.65 |
1.65 |
|
30112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50102 |
社会保障缴费 |
1.03 |
1.03 |
|
30102 |
津贴补贴 |
50101 |
工资奖金津补贴 |
226.36 |
226.36 |
|
30103 |
奖金 |
50101 |
工资奖金津补贴 |
420.99 |
420.99 |
|
30101 |
基本工资 |
50101 |
工资奖金津补贴 |
317.58 |
317.58 |
|
30113 |
住房公积金 |
50103 |
住房公积金 |
83.58 |
83.58 |
|
30228 |
工会经费 |
50201 |
办公经费 |
13.93 |
13.93 |
|
30229 |
福利费 |
50201 |
办公经费 |
17.42 |
17.42 |
|
30201 |
办公费 |
50201 |
办公经费 |
21.00 |
21.00 |
|
30211 |
差旅费 |
50201 |
办公经费 |
11.40 |
11.40 |
|
30239 |
其他交通费用 |
50201 |
办公经费 |
63.94 |
63.94 |
|
30231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50208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2.60 |
2.60 |
|
30110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
50102 |
社会保障缴费 |
43.74 |
43.74 |
|
30111 |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
50102 |
社会保障缴费 |
41.79 |
41.79 |
预算07表 |
|||||||||||||||||
2022年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
|||||||||||||||||
部门名称: |
新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单位:万元 |
|||||||||||||||
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
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
总计 |
一般公共预算 |
政府性基金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
上年结转结余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
事业收入 |
上级补助收入 |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其他收入 |
|||||
类 |
款 |
科目名称 |
类 |
款 |
科目名称 |
小计 |
其中:财政拨款 |
||||||||||
合计 |
4944.99 |
4944.99 |
4944.99 |
||||||||||||||
302 |
新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4944.99 |
4944.99 |
4944.99 |
|||||||||||||
303 |
01 |
509 |
05 |
离退休费 |
78.73 |
78.73 |
78.73 |
||||||||||
303 |
02 |
509 |
05 |
离退休费 |
312.34 |
312.34 |
312.34 |
||||||||||
302 |
99 |
502 |
99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1393.10 |
1393.10 |
1393.10 |
||||||||||
301 |
08 |
501 |
02 |
社会保障缴费 |
81.92 |
81.92 |
81.92 |
||||||||||
303 |
05 |
509 |
01 |
社会福利和救助 |
1.65 |
1.65 |
1.65 |
||||||||||
301 |
12 |
501 |
02 |
社会保障缴费 |
1.03 |
1.03 |
1.03 |
||||||||||
301 |
02 |
501 |
01 |
工资奖金津补贴 |
226.36 |
226.36 |
226.36 |
||||||||||
301 |
03 |
501 |
01 |
工资奖金津补贴 |
420.99 |
420.99 |
420.99 |
||||||||||
301 |
01 |
501 |
01 |
工资奖金津补贴 |
317.58 |
317.58 |
317.58 |
||||||||||
301 |
13 |
501 |
03 |
住房公积金 |
83.58 |
83.58 |
83.58 |
||||||||||
302 |
28 |
502 |
01 |
办公经费 |
13.93 |
13.93 |
13.93 |
||||||||||
302 |
29 |
502 |
01 |
办公经费 |
17.42 |
17.42 |
17.42 |
||||||||||
302 |
01 |
502 |
01 |
办公经费 |
334.80 |
334.80 |
334.80 |
||||||||||
302 |
11 |
502 |
01 |
办公经费 |
14.00 |
14.00 |
14.00 |
||||||||||
302 |
39 |
502 |
01 |
办公经费 |
63.94 |
63.94 |
63.94 |
||||||||||
302 |
31 |
502 |
08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8.40 |
8.40 |
8.40 |
||||||||||
302 |
07 |
502 |
01 |
办公经费 |
28.40 |
28.40 |
28.40 |
||||||||||
302 |
13 |
502 |
09 |
维修(护)费 |
47.08 |
47.08 |
47.08 |
||||||||||
302 |
27 |
502 |
05 |
委托业务费 |
14.21 |
14.21 |
14.21 |
||||||||||
302 |
18 |
502 |
04 |
专用材料购置费 |
1400.00 |
1400.00 |
1400.00 |
||||||||||
301 |
10 |
501 |
02 |
社会保障缴费 |
43.74 |
43.74 |
43.74 |
||||||||||
301 |
11 |
501 |
02 |
社会保障缴费 |
41.79 |
41.79 |
41.79 |
预算08表 |
|||||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
|||||
部门名称: |
新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单位:万元 |
|||
“三公”经费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
8.40 |
8.40 |
8.40 |
|||
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规定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
预算09表 |
|||||||||||||
2022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
|||||||||||||
部门名称: |
新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单位:万元 |
|||||||||||
科目编码 |
单位代码 |
单位(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小计 |
人员经费 |
公用经费 |
小计 |
其他运转类 |
特定目标类 |
||||||||
类 |
款 |
项 |
工资福利支出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资本性支出 |
|||||||
合计 |
0.00 |
||||||||||||
此表为空表 |
预算10表 |
|||||||||||
项目支出预算表 |
|||||||||||
部门名称: |
新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单位:万元 |
|||||||||
类型 |
项目名称 |
项目单位 |
合计 |
本年拨款 |
财政拨款结转结余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单位资金 |
||||
一般公共预算 |
政府性基金预算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
一般公共预算 |
政府性基金预算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
||||||
3196.75 |
3196.75 |
||||||||||
302 |
新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3196.75 |
3196.75 |
||||||||
其他运转类 |
区域卫生信息中心网络运行维护费 |
新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60.00 |
60.00 |
|||||||
特定目标类 |
正县副市以上领导体检费 |
新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67.62 |
67.62 |
|||||||
特定目标类 |
卫生健康事业工作经费 |
新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69.13 |
69.13 |
|||||||
特定目标类 |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费 |
新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3000.00 |
3000.00 |
预算11表 |
||||
本级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
||||
(2022年度) |
||||
部门(单位)名称 |
新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
年度履职目标 |
1.持续抓好疫情防控工作。 |
|||
年度主要任务 |
任务名称 |
主要内容 |
||
持续抓好疫情防控工作。 |
落实“四早”要求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继续抓好新冠病毒疫苗的加强针接种,提升全市核酸检测能力建设,做好重点人员、重点场排查管控和定期核酸检测,每季度开展一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实战演练,全年不少于四次。 |
|||
出台健康新乡行动考核办法。 |
出台健康新乡行动考核办法,完成对各县(市)区的考核评价。 |
|||
推进医疗卫生行业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建设。 |
推进医疗卫生行业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建设,纳入省规划的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全部开工并按照时间节点推进。 |
|||
尽快推动医共体建设提质增效,高质量运行。 |
全面建成医共体信息平台,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医疗资源下沉,让群众真正享受到改革带来的红利。 |
|||
持续推进区域医疗中心建设。 |
力争2022底年所有县(市)人民医院成功创建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积极推进筹建新乡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心血管区域医疗中心、儿童区域医疗中心和新乡市第一人民医院肾病区域医疗中心3个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加快推进“十大专科”建设,打造我市优势学科。 |
|||
提升基层卫生服务能力。 |
提升基层卫生服务能力,承担公卫任务村卫生室公有产权率达到80%。 |
|||
预算情况 |
部门预算总额(万元) |
4,944.99 |
||
1、资金来源:(1)政府预算资金 |
4,944.99 |
|||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
(3)单位资金 |
||||
2、资金结构:(1)基本支出 |
1,748.24 |
|||
(2)项目支出 |
3,196.75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指标值说明 |
投入管理指标 |
工作目标管理 |
年度履职目标相关性 |
相关 |
1.年度履职目标是否符合国家、省委省政府战略部署和发展规划,与国家、省宏观政策、行业政策一致;2.年度履职目标是否与部门职责、工作规划和重点工作相关;3.确定的预算项目是否合理,是否与工作目标密切相关;4.工作任务和项目预算安排是否合理。 |
工作任务科学性 |
科学 |
1.工作任务是否有明确的绩效目标,绩效目标是否与部门年度履职目标一致,是否能体现工作任务的产出和效果;2.工作任务对应的预算项目是否有明确的绩效目标,绩效目标是否与部门职责目标、工作任务目标一致,是否能体现预算项目的产出和效果 |
||
绩效指标合理性 |
合理 |
1.工作任务、预算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是否准确反映部门绩效完成情况;2.工作任务、预算项目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评价、可衡量;3.工作任务、预算项目绩效指标的评价标准是否清晰、可衡量;4.是否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 |
||
预算和财务管理 |
预算编制完整性 |
完整 |
1.部门所有收入是否全部纳入部门预算;2.部门支出预算是否统筹各类资金来源,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
|
专项资金细化率 |
≥90% |
专项资金细化率=(已细化到具体市县和承担单位的资金数/部门参与分配资金总数)×100%。 |
||
预算执行率 |
≥90% |
预算执行率=(预算完成数/预算数)×100%。预算完成数指部门实际执行的预算数;预算数指财政部门批复的本年度部门的(调整)预算数。 |
||
预算调整率 |
≤30% |
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年初预算数)/年初预算数×100%。预算调整数:部门在本年度内涉及预算的追加、追减或结构调整的资金总和(因落实国家政策、发生不可抗力、上级部门或本级党委政府临时交办而产生的调整除外)。 |
||
结转结余率 |
≤20% |
结转结余率=结转结余总额/预算数*100%。结转结余总额是指部门本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之和。预算数是指财政部门批复的本年度部门的(调整)预算数。 |
||
“三公经费”控制率 |
≤100% |
“三公经费”控制率=本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数*100% |
||
政府采购执行率 |
≥80% |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政府采购预算: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
||
决算真实性 |
真实 |
反映本部门决算工作情况。决算编制数据是否账表一致,即决算报表数据与会计账簿数据是否一致。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合规 |
部门(单位)是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用途使用预算资金,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1.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2.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3.项目的重大开支是否经过评估论证;4.是否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5.是否存在截留支出情况;6.是否存在挤占支出情况;7.是否存在挪用支出情况;8.是否存在虚列支出情况。 |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健全 |
部门(单位)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管理制度为完成主要职责或促成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1.是否已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会计岗位制度等管理制度;2.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
公开 |
部门(单位)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相关预决算信息,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决算管理的公开透明情况。1.是否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2.是否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 |
||
资产管理规范性 |
规范 |
部门(单位)的资产配置、使用是否合规,处置是否规范,收入是否及时足额上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资产管理的规范程度。1.资产是否及时规范入账,资产报表数据与会计账簿数据是否相符,资产实物与财务账、资产账是否相符;2.新增资产是否符合规定程序和规定标准,新增资产是否考虑闲置存量资产;3.资产对外有偿使用(出租出借等)、对外投资、担保、资产处置等事项是否按规定报批;4.资产收益是否及时足额上交财政。 |
||
绩效管理 |
绩效目标编制完成率 |
100% |
部门(单位)按要求实施绩效监控的项目数量占应实施绩效监控项目总数的比重。部门绩效监控完成率=已完成绩效监控项目数量/部门项目总数*100% |
|
绩效监控完成率 |
100% |
部门(单位)按要求实施绩效监控的项目数量占应实施绩效监控项目总数的比重。部门绩效监控完成率=已完成绩效监控项目数量/部门项目总数*100% |
||
绩效自评完成率 |
100% |
部门(单位)按要求实施绩效自评的项目数量占应实施绩效自评项目总数的比重。部门绩效自评完成率=已完成评价项目数量/部门项目总数*100% |
||
部门绩效评价完成率 |
100% |
部门重点绩效评价项目评价完成情况。部门绩效评价完成率=已完成评价项目数量/部门重点绩效评价项目数*100% |
||
评价结果应用率 |
100% |
绩效监控、单位自评、部门绩效评价、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评价结果应用率=评价提出的意见建议采纳数/提出的意见建议总数*100% |
||
产出指标 |
重点工作任务完成 |
重点工作1计划完成率 |
≥90% |
|
重点工作2计划完成率 |
≥90% |
|||
重点工作3计划完成率 |
≥90% |
|||
重点工作4计划完成率 |
≥90% |
|||
重点工作5计划完成率 |
≥90% |
|||
重点工作6计划完成率 |
≥90% |
|||
履职目标实现 |
年度工作目标1实现率 |
≥90% |
||
年度工作目标2实现率 |
≥90% |
|||
年度工作目标3实现率 |
≥90% |
|||
年度工作目标4实现率 |
≥90% |
|||
年度工作目标5实现率 |
≥90% |
|||
年度工作目标6实现率 |
≥90% |
|||
年度工作目标7实现率 |
≥90% |
|||
年度工作目标8实现率 |
≥90% |
|||
年度工作目标9实现率 |
≥90% |
|||
年度工作目标10实现率 |
≥90% |
|||
年度工作目标11实现率 |
≥90% |
|||
年度工作目标12实现率 |
≥90% |
|||
年度工作目标13实现率 |
≥90% |
|||
效益指标 |
履职效益 |
医疗机构服务水平 |
持续提高 |
|
对群众开展医疗服务 |
不断改善 |
|||
满意度 |
社会公众满意度 |
不断提高 |
预算12表 |
|||||||||||||
2022年度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
|||||||||||||
部门名称: |
新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
单位编码(项目编码) |
项目单位 (项目名称) |
项目金额(万元) |
绩效目标 |
||||||||||
成本指标 |
产出指标 |
效益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
资金总额 |
政府预算资金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单位资金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302 |
3196.75 |
3196.75 |
|||||||||||
302001 |
新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3196.75 |
3196.75 |
||||||||||
410700220000000020401 |
区域卫生信息中心网络运行维护费 |
60.00 |
60.00 |
运行维护费控制情况 |
≤60万元 |
网络专线条数 |
2条 |
全市卫生机构信息系统 |
正常运转 |
使用人员对运行维护满意度 |
≥90% |
||
非计划故障响应时间 |
≤0.5小时 |
||||||||||||
网络专线时限 |
1全年 |
||||||||||||
信息中心维护时限 |
1全年 |
||||||||||||
远程服务 |
7*24小时 |
||||||||||||
巡检次数 |
4次/年 |
||||||||||||
到达现场时间 |
≤2小时 |
||||||||||||
410700220000000029360 |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费 |
3000.00 |
3000.00 |
经费控制情况 |
3000万元 |
市级定点救治医院 |
5家 |
改善医疗卫生基础设施条件 |
持续完善 |
||||
市级疾控机构 |
1家 |
改善并提高医疗卫生检测水平 |
持续提高 |
||||||||||
疫情防控覆盖率 |
≥85% |
||||||||||||
疫情防控 |
持续开展 |
||||||||||||
410700220000000029361 |
正县副市以上领导体检费 |
67.62 |
67.62 |
体检费 |
67.62万元 |
正处级领导人数 |
≤280人 |
保障正处级实职领导、副市级以上领导常规健康体检 |
持续保持 |
正处级实职领导、副市级以上领导体检满意度 |
≥95% |
||
副市级以上领导人数 |
≤170人 |
||||||||||||
正处级领导项目 |
20项 |
||||||||||||
副市级以上领导项目 |
24项 |
||||||||||||
正处级实职领导、副市级以上领导体检时限 |
2022年12月31日前 |
||||||||||||
410700220000000029619 |
卫生健康事业工作经费 |
69.13 |
69.13 |
工作经费控制情况 |
≤69.13万元 |
举办护士节活动 |
1场 |
增强机关工作人员归属感 |
持续增强 |
机关工作人员满意度 |
≥90% |
||
举办医师节活动 |
1场 |
发展卫生健康事业 |
持续发展 |
||||||||||
办公设备运行 |
正常 |
||||||||||||
办公日常运行 |
正常 |
||||||||||||
公务车辆运行 |
正常运转 |
2.新乡市传染病医院2022年预算公开.p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