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公示

新卫计罚〔2023〕8号新乡市牧野区牧野镇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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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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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新卫计罚〔2023〕8号
处罚名称  
处罚类别 罚款
违法事实 非法为他人施行取环手术、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购置使用超声诊断仪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一项;《河南省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 新乡市牧野区牧野镇卫生院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107114171572149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3 (工商登记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4 (税务登记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6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李**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41071***********38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一项;《河南省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条例》第五条
处罚内容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400元,并处罚款人民币10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 1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04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3/11/07
处罚有效期 2026/11/07
公示截止期 2026/11/07
处罚机关 新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0700MB0U017726
数据来源单位 新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0700MB0U017726
备注  
公开范围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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