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公示

新卫传罚〔2024〕9号 新乡黄塔骨伤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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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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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新卫传罚〔2024〕9号
处罚名称  
处罚类别 罚款
违法事实 1、2024 年 8 月初至 8 月 28 日,该单位产生的污水未按照规定严格消毒的行为。2、2024 年 1 月至 8 月 28 日,该单位存在未对污水进行沙门氏菌和志贺氏菌监测的行为。
处罚依据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五)项;《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 新乡黄塔骨伤医院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52410700MJY554725Y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3 (工商登记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4 (税务登记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6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违法行为类型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二十条;《消毒管理办法》第四条
处罚内容 1、警告;2、罚款8000元人民币
罚款金额(万元) 0.8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4/11/07
处罚有效期 2027/11/07
公示截止期 2027/11/07
处罚机关 新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0700MB0U017726
数据来源单位 新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0700MB0U017726
备注  
公开范围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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