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型行政执法的提出
2012年6月14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的意见》(豫政办 〔2012〕78号),在全国率先提出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
二、服务型行政执法的定义
服务型行政执法是相对于传统的管制型、粗暴型、机械型行政执法而言的,是指行政机关在实施法律、法规、规章过程中,以严格执法为基础,将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精神有机结合,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与为人民服务宗旨有机结合,将管理、执法和服务有机结合,实现管理、执法和服务“三位一体”、相互交融、相互促进,执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的一种新型执法模式。
三、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的重要意义
1.践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体现。
2.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内容。
3.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建设法治政府,促进执法关系和谐的重要途径。
4.贯彻实施民法典的重要举措。
5.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
四、行政执法理念的“三个转变”
1.从管理思维向法治思维转变。
2.从管制导向向服务导向转变。
3.从强制性向非强制优先转变。
五、管理思维
1.管理思维是“治民”思维,出发点是如何管住行政相对人。
2.管理思维是权力思维,强调的是命令、权威和服从。
3.管理思维是单一思维,以是否管用为唯一标准,不考虑合法性、方式方法等。
六、法治思维
1.法治思维是“治权”思维,以合法性为出发点,核心在于限制、约束行政权力的任意行使。
2.法治思维是公仆思维,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百姓权利的实现,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为目标。
3.法治思维是逻辑思维,要求行政主体运用法律精神、法律原则、法律规范等对问题和现象进行逻辑分析、思考、判断。
4.法治思维是理性思维,以公平正义为生命线,综合考虑目的与手段、目标与成本、权利与义务等之间的平衡。
七、管制型行政执法和服务型行政执法的区别
管制型行政执法中也有服务,但它的服务从属于管制,提供的有限服务是为了管制,服务是实现管制的一个工具。服务型行政执法中也有管制,但它的管制是为了实现更好的服务,管制是为了确保公平公正,为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八、从强制性向非强制优先转变,强调“三个优于”
1.事前提示优于事中管理和事后处罚。
2.柔性方式优于强制方式。
3.理性执法优于机械执法。
九、机械执法
机械执法就是将法条当“教条”,以法律规定的名义,机械地去理解和执行法律,不考虑执法结果是否与立法目的、法律原则相违背。
十、《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对服务型行政执法的要求
《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第八条 行政执法机关应当树立服务理念,完善服务机制,创新服务方式,推行服务型行政执法。
十一、《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实施办法》中关于服务型行政执法的内容
1.对地方各级政府履行推进本地区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职责,主要督察以下工作:...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转变行政执法理念,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完善管理服务体系,积极培育服务型行政执法先进典型。
2.对县级以上政府部门、中央驻豫行政执法单位和其他依法履行行政职能的单位履行推进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职责,主要督察以下工作:...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转变行政执法理念,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完善管理服务体系,积极培育服务型行政执法先进典型。
十二、服务型行政执法的特征
1.其根本要义是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要求的统一。
2.其核心内容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3.其内在目的是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4.其基本方式是刚性执法和柔性执法并用。
十三、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要求的统一
1.法治政府要求坚持依宪施政、依法行政,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是最低限度的行政准则。
2.服务型政府要求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执法为民,实现政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是法治政府的更高目标。
3.法治政府强调的是政府行政的规范和方式,服务型政府强调的是政府行政的宗旨和导向,两者是从不同角度对政府行政提出的要求,是内在统一、相辅相成的。
4.实现依法行政践行服务宗旨、服务宗旨引领依法行政。
十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严格执法,就是依法全面履行职能,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这是执法的基本要求。
2.规范执法,就是在严格执法的前提下,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事,确保执法行为合法合规、循理有度,这是执法的行为准则。
3.公正执法,就是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做到执法不偏不倚、不枉不纵,这是执法的价值取向。
4.文明执法,就是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防止粗暴执法、过度执法、机械执法、促进执法和谐,这是执法的职业素养。
十五、行政执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1.法律效果就是法律的宗旨、原理、权利义务、程序等都得到遵守和实现,社会秩序得到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2.社会效果则是法律实施之后在社会生活和社会公众中所产生的影响和结果,也指法律实施后社会公众对执法的评价和认可程度。
3.法律效果要求严格依法、规范执法“办铁案”,社会效果要求体现民意、服务民生“办好案”。
4.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辅相成、有机统一。
十六、刚柔并济的执法方式
服务型行政执法强调刚柔并济、法情交融,柔性为主体、刚性为后盾。既注重依法全面履行职能,及时查处和纠正违法行为,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又注重指导、协调、服务,防范化解法律风险,增进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