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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健委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四张清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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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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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以来,为进一步完善包容审慎监管机制,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市卫健委以发展为第一要务,依据《行政处罚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河南省卫生健康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清单>的通知》、国家疾控局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试点工作的通知》、市法政办《关于进一步优化行政执法“四张清单”制度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四张清单”制度。

  2023年10月10日,在原有制度基础上,市卫健委结合执法工作实际印发《行政执法“四张清单”(2023年版)》(新卫法规〔2023〕11号),进一步明确了24种不予处罚情形、6种从轻处罚情形、3种减轻处罚情形、1种不予强制情形。2023年以来不予处罚案件3起、减轻处罚3起。

  行政执法“四张清单”制度的推行,进一步完善了包容审慎监管机制,在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同时,能够更好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切实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