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性文件

新卫法规〔2025〕3号 新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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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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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委,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委机关各科室:

  按照《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26号)规定,市卫生健康委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决定继续有效17件,废止2件,现予以公布。

  附件:

  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