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卫健委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2018年,新乡市卫健委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落实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各项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取得明显成效。
一、政府信息基本情况
2018年,新乡市卫生健康委结合部门职能,突出重点,加大力度,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以公开促工作,以公开促服务,以公开树形象,不断增强工作的透明度。
(一)丰富信息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我委主要通过以下形式发布政府信息:
1、在新乡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xinxiang.gov.cn)上公布。
2、在新乡市卫生健康委(http://www.xxswjw.gov.cn/) 网站上公布。
3、在新乡市卫生健康委官方微信号(新乡卫计大健康)上发布。
4、通过传媒公开形式,用大河新乡网、新乡市广播电台的《行风热线》、各类报纸杂志等,为公民提供各类信息。
5、通过12345社会公共服务热线解答群众咨询投诉。
(二)积极主动公开信息
2018年,我委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及时主动公开机构职能、领导信息、行政管理事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社会服务、监督检查等类别信息。积极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投稿发布工作信息,建设完成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在官方网站上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立了机构设置、业务频道、政策法规、公告公示和医药采购等一级菜单,全年年发布信息2389篇。
(三)及时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018年我委收到1条公开信息申请,已按照相关要求予以公开。
(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
(五)行政审批全面实现一网通办
(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培训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2018年,我委未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任何费用。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我委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及举报投诉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今年以来,我委在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在组织机构建设、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公开形式优化拓展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仍然有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都还有提升空间。我们虽然通过各种渠道公开了数千条政府信息,但是与卫生健康系统庞大的信息量相比,还不够多。而且从发布的信息质量上看,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意义把握还不够准确,一般性各种信息较多,信息公开的价值没有能够充分发挥出来。
二是信息公开的框架目录还可以进一步细化。经过近两年的建设,我们信息公开的目录框架已经建立起来,基本上做到了条目明晰。但是随着改革的深入,卫生健康系统的工作也发生了很多变化,现有的信息公开目录框架就有些不适合的地方,需要做进一步的调整细化。
三是信息公开的机制流程还可以更加顺畅。为了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们建立了由办公室牵头,宣传科、法制科、行政事项服务科等相关科室配合的工作机制,保障了信息的及时统一发布。但是由于信息产生的分散性,容易出现漏发的现象,信息的运转流程还不是十分顺畅。
五、改进措施及下一步计划
一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加强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与政务主动公开的方式和程序,加强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保密审查。严格保密审查程序,正确把握公开与保密、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界限,及时对敏感类信息进行梳理分析和研究,确保信息公开的绝对安全。
二是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通过培训、会议等形式,进一步增强卫生健康系统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意识,提高机关工作人员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切实把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依法及时公开政府信息,推进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
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内容体系。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对卫生健康委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进行系统梳理,完善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指南和目录,加大公开力度,拓展信息公开内容。
新乡市卫生健康委
2019年1月14日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7年度)
填报单位:新乡市卫健委 (盖章):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 主动公开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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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3786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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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 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732 |
3. 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 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837 |
5. 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17 |
二、 回应解读情况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25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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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1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 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 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5 |
4. 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14 |
5. 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6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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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
1. 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 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 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 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
1. 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 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
1. 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 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 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 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机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 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 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 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 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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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1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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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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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0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4 |
1.专职人员(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3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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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0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0 |
单位负责人:薛祖立 审核人:徐慧 填报人:赵昆仑
联系电话:3696799 填报日期:2018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