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新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度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wjw.xinxiang.gov.cn
作者: 新乡市卫生健康委
发布时间: 2022-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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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1年,新乡市卫健委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落实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各项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处理各类公开事务,回应社会公众诉求。市卫健委共处理答复人大代表建议5件,政协委员提案28件。答复情况全部在网站上予以公开发布。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一是持续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机制。全面落实权责清单制度,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党政机构改革和部门职责调整等情况,及时调整部门权责清单。实施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推进权责清单工作规范化、法定化,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我委现有465项职权,全部通过委门户网站面向社会进行了公开。
二是大力开展疫情健康科普宣传。开展“抗击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心理援助活动”,提供专业的心理支持服务;在“新乡健康教育”订阅号开通心理倾诉微信平台,免费提供一对一的在线心理咨询服务;编录《“疫”起科普》短视频二十三期,邀请专家谈防疫健康教育知识,在新乡市广播电视台融媒体平台、新乡健康教育视频号、新乡健康教育抖音平台播出。
三是强化卫生健康政策精准解读。进一步优化政策解读流程,研究制定政策文件解读审签制度,规范了政策解读在网站发布环节;要求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各科室要主动履行好“第一解读人”的职责,采取灵活多样的解读形式,及时开展政策解读;建立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将本部门政策解读工作流程化,制度化,从规范性文件审批环节入手,到网上公示全程监督,融入日常工作流程,形成常态化管理模式。
四是做好政府舆情常态化处置回应机制。2020年以来,新冠肺炎成为了网民获取信息、参与互动的焦点。面对新冠肺炎舆情,我委主动发声、及时回应做好正面宣传。运用权威媒体主动公开关于疫情有关的各类信息动态,通过网站、微信、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及时推送、转发疫情防控权威信息,掌握舆论主动权,动员全民参与到疫情防控工作中;及时回应,面对当前疫情形势,我委充分尊重群众知情权,及时发布准确的疫情信息和防控工作动态,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以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做到事事有着落,稳定群众情绪,凝聚起共同抗疫的磅礴力量。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21年,我委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均通过网站提交申请表。收到申请后,我委对全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规定进行了办理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持续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省、市工作部署,扎实开展涉及证明事项、行政处罚、计生内容、惠企便民等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四)平台建设
在委官网设置疫情防控专区,共设置“高层指示”、“防控动态”、“防控科普”、“信息发布”、“疫苗接种”五个专栏。一是方便群众查询相关政策;二是坚持疫情分析研判;三是积极开展疫情期间的心理服务。
(五)监督保障
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落实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制度,按照要求对委机关规范性文件实现统一登记和报备,全程留痕,立卷归档,严格实行规范性文件公开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规范性文件

  7

0

1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2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1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1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2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单一、力度不够;二是政策解读开展比较少;三是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重视不够,在积极主动方面还有待加强。
(二)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二是及时就医疗卫生领域的热点敏感问题开展政策解读,让人民群众知晓医疗卫生方面的政策法规,更好地享受医改成果;三是通过多种渠道加大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学习,不断加强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市卫健委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