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新卫复字〔2020〕19号 签发人:薛祖立
办理结果:A
对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6号建议的答复
张春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规范推进基层公共卫生应急管理能力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基层卫生队伍建设
(一)以建机制为主线,探索推进合格村医“乡聘村用”。一是建立竞聘机制。县级卫生健康委成立乡村医生考核竞聘领导小组,各乡镇卫生院成立乡村医生考核小组,对辖区内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数量、质量和群众满意度、医德医风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进行公开公示,作为乡村医生执业注册、“乡聘村用”的主要依据。我市原有村医6198名,经考核聘用合格村医5605名,乡镇卫生院为合格村医发放全市统一合格村医聘书。二是建立调配机制。开展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专题调研,对乡村医生年龄、性别、学历、执业资质全面摸清,认真分析乡村医生缺口情况,及时出台政策支持乡村医生调配工作,对于经考核竞聘合格但超出配额的村医,由县级卫生健康委统筹安排,县域内调剂使用,重点解决个别村卫生室无人执业的状况。
(二)以提素质为目标,全方位组织乡村医生能力提升培训。采取“线上+线下”培训的模式,促使乡村医生服务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一是开展乡村医生政策培训,明确乡村医生职责。4月21—24日,市卫健委统一安排部署,县(市)、区卫健委采取远程视频、分批分次的方式,对全市5500余名乡村医生进行了明确乡村医生岗位职责意识培训;二是组织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和基层卫生技术人员(369人才工程)线下培训。近三年来,累计共培训乡村医生4854人次,369人才工程共培训乡村医生368人次;三是组织乡村医生线上培训,截至目前,利用公卫学院、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管理平台等线上学习平台注册学习10220人次。
(三)以学先进为契机,积极探索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为贯彻落实好全省卫生健康大会和基层卫生健康工作会议精神,我市积极探索乡村医生“乡聘村用”和乡村医生养老保障政策。为开阔视野,学习先进经验,市卫健委组织各县(市)、区卫健委分管领导和科(股)室负责人共30余人到周口太康县学习乡村医生养老保障政策完善经验、到安阳市内黄县学习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模式。通过现场学习、座谈交流,我们进一步理清了工作思路,目前我市正在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计划在全市范围以点带面逐步推进。
(四)加大财政支持对社区(村)卫生室建设的投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5〕147号):“县级政府要承担村卫生室建设的主体责任,依托农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项目,采取公建民营、政府补助等方式,进一步支持村卫生室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设备配备。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村卫生室的水、电、网络等日常运行费用进行补助。”
二、完善卫生应急机构管理
一是完善修订新乡市突发公共卫生应急预案。目前已制定了《新乡市突发公共卫生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并在全市卫生健康大会上下发各成员单位 ,预案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应急组织体系和职责、各成员单位的职责等内容进行了进一步的明确,并在应急预案4.5应急处置措施中明确了(9)组织街道、乡(镇)以及居委会、村委会协助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医疗机构和其他部门,群防群治,做好卫生知识宣传和疫情信息的收集、报告、人员分散隔离及公共卫生措施的实施。设立了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指挥部总指挥由市领导担任,负责全市重大疫情的组织、指挥、协调工作,形成了联系左右、沟通内外、团结协作、上下“一盘棋”的卫生应急联动机制。
二是河南省制定的卫生应急条例(征求意见稿)。条例也明确提出街道、乡(镇)以及居委会、村委会的相关职责,条例第三十五条明确指出传染病暴发、流行时,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组织力量,团结协作、群防群治,协助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和报告、人员的分散隔离、公共卫生措施的落实工作,并向居民、村民宣传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科学防治的相关知识。有关部门应注意对居民个人相关信息的保护。
三是国家制定出台了《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与服务工作精准化精细化指导方案》的通知》(民发〔2020〕38号)。文件已下发,对指导城乡社区根据区域风险等级和疫情实际精准精细开展社区防控与服务工作,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加快推进生产生活秩序全面恢复有重要指导意义。
联系单位及电话:新乡市卫健委 0373-3696799
联 系 人:赵昆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