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议案

对市人大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21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wjw.xinxiang.gov.cn
作者: 新乡市卫生健康委
发布时间: 2021-05-06
次浏览
分享到:

新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新卫复字〔2020〕17号                                                                                                                                    签发人:薛祖立


办理结果:B

对市人大十三届三次会议

221号建议的答复

 

靳海宾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强化乡村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的建议”提案收悉。提案提出建议很有见地,对于加强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具有指导意义。经与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新乡市认真贯彻新时期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的方针,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从本市实际和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出发,以健康扶贫为抓手全面加强村卫生室建设,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得到全面提升;2020年,为落实好全省卫生健康大会精神,筑牢农村医疗卫生队伍“网底”,我们做了一些积极有效的探索。

一、村卫生室基本情况

全市现有行政村3027个,村卫生室3059个,其中公有产权村卫生室1486个,占村卫生室总数的48.58%,有执业(助理)医师的村卫生室1651个,由61岁以上村医执业的村卫生室371个。

二、以规范化为根本,合理设置村卫生室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村卫生室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三条 原则上一个行政村设置一所村卫生室,人口较多或者居住分散的行政村可酌情增设;人口较少或面积较小的行政村,可与相邻行政村联合设置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所在地的行政村原则上可不设村卫生室。我们把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作为医改重点工作,本着调整优化为主,存优汰劣为辅的原则,采取由易到难、稳步推进的工作方式,辖区内村卫生室进行规范整合经过规范整合,我市原有3378个村卫生室,目前整合为3059个,整合319个;发了《关于进一步统一全市标准化村卫生室设施设备(物品)的通知》,明确了村卫生室应具备的基础设施设备和用房标准开展脱贫攻坚行动以来,全市新建标准化贫困村卫生室527个,目前已全部投入使用。

三、以建机制为主线,探索推进合格村医“乡聘村用”。

一是开展乡村医生政策培训,明确乡村医生职责。2020年4月21-24日,由新乡市卫健委统一安排部署,各县(市)区卫健委采取远程视频、分批分乡镇等方式,对全市乡村医生进行了全员培训。主要内容包括上级关于乡村医生的相关政策和文件精神、乡村医生职责和任务、如何做好村医以及乡村医生服务阵地如何建设等通过培训,全面提高了我市乡村医生对村卫生室建设标准等相关政策法规的认识,进一步明确了职责和任务,增强了岗位意识。

二是建立竞聘机制,确保服务人员素质。县级卫生健康委成立乡村医生考核竞聘领导小组,各乡镇卫生院成立乡村医生考核小组,对辖区内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数量、质量和群众满意度、医德医风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进行公开公示,作为乡村医生执业注册、“乡聘村用”的主要依据。我市原有村医6198名,经考核聘用合格村医5605名,乡镇卫生院为合格村医发放全市统一合格村医聘书。

建立调配机制,实现全人口覆盖。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5〕147号)中第二项第四条县级卫生计生部门要综合考虑辖区服务人口、服务现状、预期需求及地理条件等因素,合理配置乡村医生,原则上按照每千户籍人口1—1.2名的标准配备乡村医生。对于经考核竞聘合格但超出配额的村医,由县级卫生健康委统筹安排,县域内调剂使用,重点解决个别村卫生室无人执业的状况。

四、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大村卫生室阵地建设。
       
按照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五部门2014年6月印发的《村卫生室管理办法(试行)》四条各地要采取公建民营、政府补助等方式,支持村卫生室房屋建设、设备购置和正常运转。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要求2022年前公有产权村卫生室比例要达到80%以上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卫生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67号)中明确,“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地方所属医疗卫生机构改革和发展建设明确为地方财政事权,由地方财政承担支出责任”,目前市卫健委已向各县(市)、区政府下达了工作提醒函,下步将持续关注各县(市)、区公有产权村卫生室建设情况。市财政部门将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督促各县(市、区)对村卫生室的投入政策落实到位,同时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加快村卫生室建设,切实发挥好村卫生室在基层卫生中的重要作用。
       谢您对新乡基层卫生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热忱欢迎您继续关注我市的基层卫生工作,为加快健康新乡建设提出更加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202088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新乡市卫生健康委    03732087918

联系人:张红丽

邮政编码:45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