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新卫复字〔2020〕40号 签发人:薛祖立
办理结果:A
对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13号建议的答复
杨继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增加政府对公立医院财政投入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公立医院是为人民群众提供健康医疗服务的重要机构,担负着救死扶伤、公共服务、保障人民生命安全的重要职责。疫情发生以来,我市公立医院承担了巨大的救治任务。
我市高度重视公立医院发展,自2014年实行县级公立医院改革、2017年实行市级公立医院改革以来,在市、县财力紧张的情况下,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公立医院的办医条件和水平不断提高。为进一步完善公立医院财政补助机制,推进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根据《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2017〕79号),由新乡市财政局负责牵头出台了《新乡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新乡市完善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财政投入机制的意见》(新医改〔2017〕5号),该文件进一步明确了政府对公立医院投入的财政补助对象和补助范围。按照政府预算管理要求,将政府对医院补助资金和取消药品加成财政补助资金纳入政府年度预算并及时拨付,2017-2019年累计拨付资金17200万元,其中:2017年4300万元、2018年5600万元、2019年7300万元。
我市一直以来积极支持医院发展,加大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投入。2019年安排新乡市第二人民医院门诊病房综合楼项目资金1300万元,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经政府批准对市传染病投入设备购置经费960万元;积极拓展融资渠道,帮助解决医院建设发展资金问题,支持新乡市第二人民医院门诊病房综合楼建设项目、新乡市中医院门诊综合楼建设项目、新乡市妇幼保健院暨新乡市儿童医院建设项目政府专项债务申报,协助新乡市第一人民医院申请新开发银行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紧急贷款700万元。
下一步,我市将认真落实国家相关政策,进一步加大公立医院投入力度,多措并举,加快改善公立医院基础设施和人才技术水平,提升公立医院医疗条件和全面提高医务水平。
(印 章)
2020年 8月12 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新乡市卫生健康委 2024511
联 系 人:胡中安
邮政编码:45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