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新卫复字〔2020〕3号 签发人:薛祖立
办理结果:C
对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236号建议的答复
王培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在中心医院周边规划建设医养健康产业中心”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对您关心支持新乡的卫生健康产业的发展表示衷心的感谢。您提出在“中心医院周边规划建设医养健康产业中心”,我委派人到此进行了实地考察,并对您提交的建设方案和测算进行了研究,感到在此建设医养健康产业中心不太合适,主要原因:一是《新乡市医疗卫生设施专项规划(2016-2020)》中在此没有规划健康产业中心,同时经与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科的负责同志联系了解,现地块规划为住宅区,不能进行开发用于康养产业中心建设,该项目其性质不符合新乡市城市总体规划要求。二是城市中拆迁难度大,补偿高,建设周期相对较长。三是建设医养健康产业中心,就是为了人们康养时有一个好的环境,利于病人的康复,因此医养健康产业中心应单独建设,不应与商住建在一起。四是测算的地块太小,不利于今后的发展。
下步工作:一是将医养健康产业中心纳入“十四五”卫生健康产业发展规划。二是协调资源规划局安排预留出医养健康产业中心用地。三是市卫健委要在此基础上再进一步的进行调研论证项目的可行性。四是该项目可以作为城市以医养老模式进行有益探索,市卫生健康委将给予大力支持,共同推进。
新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7月9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新乡市卫健委规划信息科0373-2087921
联 系 人:喻修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