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

对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2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wjw.xinxiang.gov.cn
作者: 新乡市卫生健康委
发布时间: 2021-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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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新卫复字〔2020〕26号                                                                                                                                    签发人:薛祖立


办理结果:A

对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

202号提案的答复

张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医护系统基础能力建设 筑牢新冠肺炎防控堤防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委十届十次全会和全卫生健康大会精神,我市将集中推进重大疫情救治体系、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等重大项目建设,着力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短板弱项,全面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

一、加快落实各级疾疾控机构编制

目前全市市、县两级疾控机构编制人员777人。按照河南省卫健委、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2020年4月9日印发的《河南省关于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的意见》(豫卫发20204号)精神,明确了市、县两级疾控机构基本职责,规范了市、县两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员编制总量按常住人口万分之1.70的比例核定。我市按照常住人口586万人计算,全市市、县级疾控中心将配备996名人员,全市将增加219人,将会缓解市、县两级疾控机构人员短缺的矛盾和问题。

二、提升重大疫情救治和防控能力

近期省财政厅下拨资金,根据补助原则和使用方向,按1000万元/个标准支持市建设传染病医院500万元/个标准支持县(市)建设公共卫生医学中心,使其具备在疫情发生时迅速将普通病床转换为传染病病床的能力在健全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方面,按300万元/个标准支持县(市)疾控中心新建P2实验室;按300万元/个标准支持县(市)依托1所综合医院建成P2实验室;按50万元/个标准支持乡镇卫生院改善和提升公共卫生服务基础。

(一)完善重大疫情救治体系

1.城市传染病救治体系。围绕完善重大疫情救治体系,依托新乡第一人民医院、新乡市中心医院建设2个重大疫情救治基地;依托新医三附院建设公共卫生应急救治基地,依托市中医院建设中西医结合疾病预防与康复保健中心;依托1 所实力较强的综合医院托管新乡市传染病医院,作为区域内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在2020 年年底前建成标准化发热门诊和P2 实验室,2021 年年底前建成达标的传染病区

2.县级医院救治能力提升。每个县(市)依托1 所综合实力较强的综合医院建设公共卫生医学中心,2020 年年底前建成标准化发热门诊和P2 实验室,2021 年年底前建成达标的传染病区2022 年年底前公共卫生医学中心建设任务全部完成

3.基层疫情防控能力提升。达到推荐标准的乡镇卫生院、中心乡镇卫生院及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范建设发热门诊,其他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范建设发热诊室,2020 年年底前全部建成。

(二)健全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加强新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2020 年年底前完成P2 实验室改造升级,提升传染病病原体等检验检测能力,提高“一锤定音”和突发传染病防控快速响应能力各县(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将在2020 年年底前建成1 个P2 实验室,具备核酸检测能力,满足现场检验检测、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置等需要。

(三)建设市级“四所医院”

加快推进公立“四所医院”(1所综合医院、1所中医院、1所妇幼保健院、1所儿童医院)建设,2022年底前达到三级医院标准。每个县(市)建好1所公立综合医院、1所公立中医院、1所公立妇幼保健院,2022年底前全部达到二级医院标准。

三、创新医防协同工作机制

制订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责任清单,各级疾控机构负责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预防控制工作的技术指导、人员培训、质量控制和效果评价,促进疾控机构、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位一体”融合发展,建立工作衔接、协同联动、服务连接、信息互通共享的工作机制。加强公共卫生与临床学科结合,开展病原微生物与生物安全、消毒与病媒控制、食品与环境卫生等学科建设。

二级及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含中医院、妇女儿童等专科医院)全部设置规范的疾病预防控制科,具体承担疾病预防控制、公共卫生综合管理、培训指导和传染病的监测、发现、报告等职能;强化临床医学人才传染病防控和公共卫生应急知识培训,提高前哨预警意识、能力和效率战时具体承担患者标本实验室检测、诊疗信息上报、组织协调等职能,各级政府应该按照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给予经费补偿和支持。各级疾控机构可抽调人员轮换派驻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展业务指导提升医疗机构对公共安全的预警分析研判和防控能力。

下一步,我们将加强公共卫生医师制度建设建立完善公共卫生医师准入、培养、使用、激励机制,探索公共卫生医师、临床执业医师转岗制度,建立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建立规范化培训基地及检验检测教学培训基地,制订和实施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应配套政策。适时进行各级各类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业应急队伍人员调整更新,建立应急处置人员储备机制。

 

(印  章)    

2020820

  

       联系单位及电话:新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疾控科  2023006

       联 人:盛作乾

       邮政编码:453000
       
   送:市政协提案委(2份),市政府督查室(1份)。
       
注:多个单位共同承办的提案,应在“收悉”之后,增加“经与×××、×××局(委)共同研究”语句,或在文中予以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