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新卫复字〔2020〕34号 签发人:薛祖立
办理结果:A
对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
第417号提案的答复
芦大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十二次全会和全市卫生健康大会精神,我市将集中推进重大疫情救治体系、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等重大项目建设,着力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短板弱项,全面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
一、提升重大疫情救治和防控能力
近期省财政厅下拨资金,根据补助原则和使用方向,按1000万元/个标准支持我市建设传染病医院,按500万元/个标准支持县(市)建设公共卫生医学中心,使其具备在疫情发生时迅速将普通病床转换为传染病病床的能力;在健全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方面,按300万元/个标准支持县(市)疾控中心新建P2实验室;按300万元/个标准支持县(市)依托1所综合医院建成P2实验室;按50万元/个标准支持乡镇卫生院改善和提升公共卫生服务基础。
(一)完善重大疫情救治体系
1.城市传染病救治体系。围绕完善重大疫情救治体系,依托新乡市第一人民医院、新乡市中心医院建设2个重大疫情救治基地;依托新医三附院建设公共卫生应急救治基地,依托市中医院建设中西医结合疾病预防与康复保健中心;将依托1 所实力较强的综合医院托管新乡市传染病医院,作为区域内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在2020 年年底前建成标准化发热门诊和P2 实验室,2021 年年底前建成达标的传染病区。
2.县级医院救治能力提升。每个县(市)依托1 所综合实力较强的综合医院建设公共卫生医学中心,2020 年年底前建成标准化发热门诊和P2 实验室,2021 年年底前建成达标的传染病区,2022 年年底前公共卫生医学中心建设任务全部完成。
3.基层疫情防控能力提升。达到推荐标准的乡镇卫生院、中心乡镇卫生院及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范建设发热门诊,其他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范建设发热诊室,2020 年年底前全部建成。
(二)健全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加强新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2020 年年底前完成P2 实验室改造升级,提升传染病病原体等检验检测能力,提高“一锤定音”和突发传染病防控快速响应能力。各县(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将在2020 年年底前建成1 个P2 实验室,具备核酸检测能力,满足现场检验检测、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置等需要。
(三)建设市级“四所医院”
加快推进公立“四所医院”(1所综合医院、1所中医院、1所妇幼保健院、1所儿童医院)建设,2022年底前达到三级医院标准。每个县(市)建好1所公立综合医院、1所公立中医院、1所公立妇幼保健院,2022年底前全部达到二级医院标准。
二、创新医防协同工作机制
制订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责任清单,各级疾控机构负责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预防控制工作的技术指导、人员培训、质量控制和效果评价,促进疾控机构、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位一体”融合发展,建立工作衔接、协同联动、服务连接、信息互通共享的工作机制。加强公共卫生与临床学科结合,开展病原微生物与生物安全、消毒与病媒控制、食品与环境卫生等学科建设。
全市二级及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含中医院、妇女儿童等专科医院)全部设置规范的疾病预防控制科,具体承担疾病预防控制、公共卫生综合管理、培训指导和传染病的监测、发现、报告等职能;强化临床医学人才传染病防控和公共卫生应急知识培训,提高前哨预警意识、能力和效率。战时具体承担患者标本实验室检测、诊疗信息上报、组织协调等职能,各级政府应该按照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给予经费补偿和支持。各级疾控机构可抽调人员轮换派驻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展业务指导提升医疗机构对公共安全的预警分析研判和防控能力。
三、建立完备的应急物资供应保障机制
(一)构建多层次的应急物资储备制度。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相关资源储备作为国家安全的战略储备,加强针对专业应急物资、一般生活物资等的存储、监测、调配工作的预案的制订,建立健全市、县应急物资目录,并及时更新、修订。当地财政部门负责物资储备经费保障,疾控机构、定点救治医院和相关民生保障部门承担储备任务。
(二)建立统一的应急物资生产供应体系。优化重要应急物资产能保障和区域布局,对短期可能出现的物资供应短缺,建立集中生产调度机制,统一组织原材料供应、安排定点生产、规范质量标准。构建应急物流服务平台,发挥电商、物流企业作用,建立紧缺物资运输快速通道。建立或储备必要的物资生产线,支持应急征用企业为保障生产实施的稳产、扩产、转产等技术改造。
(三)建立动态应急物资储备机制。在实物储备的基础上,增加技术储备和生产能力储备。根据应急物资储备目录,制订管辖范围内的生产企业产能和布局项目目录,作为储备机制管理要素。完善跨部门跨地区联防联控物资供应工作机制,建立从原料供应、生产、流通、储备、使用等全链条的信息动态监测系统。鼓励居家家庭适量储备应急物资。
(印 章)
2020年8月20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新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疾控科 2023006
联 系 人:盛作乾
邮政编码:453000
抄 送:市政协提案委(2份),市政府督查室(1份)。
注:多个单位共同承办的提案,应在“收悉”之后,增加“经与×××、×××局(委)共同研究”语句,或在文中予以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