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人大第十四届三次会议第191号建议的答复
对市人大第十四届三次会议
第191号建议的答复
胡志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我市医疗机构开展免陪护病房模式试点的建议”收悉,现回复如下:
您提出的“免陪护病房”模式(即由专业医疗护理团队替代患者家属承担主要生活照护和基础医疗辅助工作),是破解“一人住院、全家受累”民生痛点、顺应老龄化社会发展趋势、提升医疗服务专业化、人性化水平的创新之举。其核心价值在于:减轻患者家庭负担,有效解决家属因陪护产生的误工、精力耗竭、经济压力等问题;提升医疗护理质量,由经过专业培训的护理员/护士提供规范化照护,降低并发症风险,保障患者安全;优化医疗资源配置,释放护士精力,使其更专注于专业性更强的临床护理工作;改善患者就医体验,提供更舒适、有尊严的住院环境,减少交叉感染风险;面对社会老龄化,为失能、半失能老年患者提供更适宜的住院照护模式。
一、我市开展免陪护试点情况
我市始终鼓励医疗机构在康复科、医养结合病房等相关科室开展免陪照护服务,其中,河南省荣军医院、新乡市第四人民医院、凤泉区人民医院、隆祥康复医院等医疗机构在医养结合病区已提供该项服务,由患方自愿选择,并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反响。上述医院,对“养”打包收费,涵盖护工费用,由医院对护工进行培训指导,发工资,每个护工同时照护多人,减轻了患者家庭护理费用负担,平均每位患者每天护工费约100元。并且采取自愿原则,有特需的患者可以安排一对一照护服务,每位患者每天护工费约300元。
新医一附院、新乡市中心医院等则采取与护理照护公司合作,由第三方管理公司负责对护工管理培训指导,医院不对护工服务负责,其中,新医一附院护工护理对轻症患者采取多对多服务,对重症患者或有特需要求的采取一对一服务。新乡市中心医院护工护理多为一对一照护服务。
还有部分医院,因为业务需求量小,没有护理照护公司入驻,护工自发到医院找工作,与患者直接联系。因无人对护工进行管理,经常出现投诉问题。
前期的试点工作中,医院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不同方式引进护工提供护理照护,群众用实际行动投票,选择到适合自己的康复机构或医养结合机构。
二、免陪护工作的现实挑战
1.护理人力资源配置标准限制:现有床护比配置标准主要基于专业医疗护理需求设定,难以覆盖全方位生活照护所需人力。
2.专业化陪护队伍缺口:具备医疗照护知识与技能的规范化、职业化护理员队伍尚在培育阶段,数量、质量及稳定性有待提升。
3.服务成本与支付机制待明确:专业陪护服务成本显著高于家属陪护,现有医保政策主要覆盖医疗性费用,生活照护费用需建立合理的分担机制(如患者自费、商业保险补充等)。
4.管理规范与责任界定:需建立严格的服务标准、操作规范、质量监管体系以及清晰的法律责任界定(医护、护理员、机构责任)。
5.患者及家属接受度:需转变长期形成的依赖家属陪护的传统观念。
三、工作展望
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于2025年4月22日印发《医院免陪照护服务试点工作方案》(国卫办医政发〔2025〕7号),2025年6月16日省卫健委、人社厅、医保局、疾控局、金融监管局印发《关于印发河南省医疗机构免陪照护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卫医〔2025〕16号 ),河南省医疗保障局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于2025年5月19日印发《关于规范整合护理等3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豫医保办〔2025〕34号)。试点政策已明确,试点医院以护士为主护工为辅打造免陪护病房,可收取免陪护护理费150元/天,一对一加收60%。我市积极响应,要求三级医院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管理,规范服务。目前,已有6家三级医院申报试点。
您提出的开展免陪护病房试点的建议,具有重要的前瞻性和现实意义,我们完全赞同其发展方向。启动试点是迈出的关键一步,我们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务实的态度,精心组织实施,力争探索出一条符合我市实际、可持续、可复制的路径,切实解决患者及家属的陪护难题,提升人民群众看病就医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感谢您们对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关心关注。
2025年7月17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新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0373-2087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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