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残疾评定机构公示
公 示
根据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细则》的通知(豫残联〔2020〕35号)和《河南省残疾人残疾类别等级评定工作规程》(豫残联〔2017〕128号)文件要求,经县级残联和县级卫健委提出申请,市残联和市卫健委核准,拟增加辉县市百泉镇卫生院为辉县市精神、智力残疾评定机构。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1日-2025年12月17日
监督电话:市残联 3381309
市卫健委 2024511
特此公示。
新乡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5年12月10日
豫公网安备 410711020007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