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新卫复字〔2019〕29号 签发人:薛祖立
办理结果:C
对市人大十二届二次会议
第176号建议的答复
姜四忠代表:
您提出的“加强我市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目前我市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现状
全市农村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有129个乡镇卫生院。全市乡镇卫生院在职职工5548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4411人,占职工总数的75.5%;学历分布情况为本科以上学历527人,大专学历1752人,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56.67%;职称分布情况为正高2人、副高112人、中级610人、初级2673人;卫生技术人员中临床医生1609人,执业注册护士934人,临床医生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36.48%;核定编制床位6345张。
全市共有3033个行政村,设置有3572个村卫生室,无人执业的村卫生室77个,全市现有注册持证的乡村医生数为6663人,全市现有乡村医生普遍年龄较大,正在执业的6419名乡医中,60岁以上的有1045人、50-60岁的有1306人、30-50岁的有3899人、30岁以下的有169人;全市村卫生室注册的乡村医生人数从2015年的8194人逐步减少到到2018年的6663人,实际在岗执业的人数6419人,其中持有执业(助理)医师证书的仅1624人,占乡村医生总数的24.37%,全市乡村医生从业人数正在逐年减少。2018年底统计全市参加各类养老保险的乡村医生仅为253人(其中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1人、参加职工养老保险74人、参加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178人)。
二、原因剖析
一是乡村医生收入低。按政策规定,乡村医生收入由基本医疗诊疗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费和实施基本药物补助费三部分组成,自2017年城乡居民医保合并后,乡村医生基本诊疗费大幅减少甚至被取消,导致乡村医生收入大幅度减少。
二是乡村医生无养老保障。目前全市乡村医生虽然采取“乡管、村用”的管理模式,平时由乡镇卫生院给村医安排下达工作任务,村医与乡镇卫生院是事实上的隶属关系,但是,村医与乡镇卫生院并未签订劳动合同或未纳入编制,村医的权益根本无法得到保障,乡村医生存在退休后无法养老的问题。
三是乡村医生专业水平低。乡村医生持有职业资格证者数量极少。部分乡村医生专业素质较低,诊疗技术不高,不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虽有长期从事实际工作的经验,但缺乏正规系统的专业知识培训,在卫生服务中,诊疗不规范、功能不齐全的现象时有发生,也导致了农村居民对乡村医生诊疗水平的不信任,不愿到村卫生室治疗。
三、下步工作打算
2018年,全市组织开展了乡村医生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骨干医师、护士和管理人员能力提升培训,在中央财政支持下,对7475名乡村医生开展线下实践技能培训,依托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对所有乡村医生开展高血压防治知识在线培训。
2019年在继续做好“369人才工程”的基础上,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提高乡村医生收入。积极推动具备条件的乡村医生实行“乡聘村用”,落实多渠道补偿政策,进一步提高其收入待遇水平,做好到龄退出老年乡村医生生活补助发放工作,对无人执业的边远贫困村卫生室,由县级医院或乡镇卫生院派驻医师执业,享受驻村扶贫工作队队员生活补助政策。二是推动乡村一体化管理。将所有村卫生室作为乡镇卫生院的派出机构,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乡镇卫生院与所辖村卫生室为同一法人,村卫生室不再为独立法人单位,只设立负责人。村卫生室与乡镇卫生院合为一体,实现行政、业务、人员、药械、财务、绩效考核“六统一”为主要内容的乡村一体化管理模式,进而解决乡村医生养老保险问题,健全和完善乡村医生队伍的进退留转保障机制,稳定乡村医生队伍。三是加强医疗队伍建设。为全科医生创造更好的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加入全科医生队伍,使其安心在基层服务。对转岗培训合格、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的人员,要抓紧督促其加注或注册全科医学专业,加快壮大全科医生队伍,对乡村医生实行线上、线下能力提升训练,拓宽乡村医生培训渠道,满足乡村医生多层次多样化培训需求,完成乡村医生全员培训。
2019年7月8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新乡市卫生健康委 03732087918
联系人:盛作乾 邮政编码:453000
抄送:市人大选工委(2份),市政府督查室(1份),代表所在县(市、区)人大、政府(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