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公示

新卫计罚〔202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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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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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新卫计罚〔2024〕1号
处罚名称  
处罚类别 罚款
违法事实 未取得产前诊断执业许可擅自从事产前诊断
处罚依据 《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  原阳县人民医院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1072541727340XF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3 (工商登记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4 (税务登记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6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李**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违法行为类型 《产前诊断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处罚内容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850.24元,并处罚款人民币8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 0.8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185024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4/10/12
处罚有效期 2027/10/12
公示截止期 2027/10/12
处罚机关 新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0700MB0U017726
数据来源单位 新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0700MB0U017726
备注  
公开范围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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