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议案

对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23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wjw.xinxiang.gov.cn
作者: 新乡市卫生健康委
发布时间: 2021-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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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新卫复字〔2020〕4号                                                                                                                                    签发人:薛祖立


办理结果:B

对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

223号建议的答复

 

范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力度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托幼机构建设,缓解育龄家庭育儿负担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全面两孩”政策的实施,为满足人民群众对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的迫切需求,国务院办公厅制定了《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家有关部委出台了《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办法(试行)》。2020年4月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对鼓励引导托育机构发展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我市认真抓好《实施意见》贯彻落实,坚持“家庭为主、托育补充,政策引导、普惠优先,安全健康、科学规范,属地管理、分类指导”的原则,主动谋划、持续推进,已全面启动了托育机构建设工作。各县(市、区)2020年底前将建立至少1家本地示范性托育机构,并在此基础上评选出具有市级示范效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计划到2025年基本形成多元化、多样性、多层次覆盖城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婴幼儿照护服务水平明显提升,人民群众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进一步得到满足。为进一步做好此项工作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积极发挥牵头作用,建立多部门工作协调机制。5月19日,市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通知,要求市直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由市卫健委牵头,市编办、总工会、公安局、财政局、人社局、发改委、自然资源局、教育局、住建局、民政局、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支队、税务局、妇联、团市委、计生协等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各自职责, 按照“谁审批谁监管”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加强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建立多部门工作协调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健康发展。

二、支持面向社会大众的普惠性托育服务项目。2020年3月份,经过摸底、筛选我委向省、市发改委推荐了26家托育机构参加2020年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项目,申请国家普惠专项资金,引导高收费托育机构向普惠性托育服务转型,其中卫辉市妇幼保健院托育机构新建项目已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库,目前正在积极筹划中。市教育局出台的2020年新乡市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中提出,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提供婴幼儿照护服务,招收23岁的幼儿下一步,将面对不同家庭的多层次需求,大力发展以公办、普惠型为主的0-3岁婴幼儿照护体系,鼓励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以及社区在获得有关部门批准和相关资质的前提下开办托育机构。各类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可根据家庭实际需求, 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样化、多层次婴幼儿照护服务。

三、鼓励引导托育机构开展登记备案工作。根据《关于印发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办法(试行)》要求,各县(市、区)积极引导辖区内现有托育机构按照《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及有关行业标准、规定合法建设经营,指导其进一步完善相关证照和文件、登录托育机构备案信息系统进行备案。7月8日,红旗区天鸿幼儿园经过严格审核顺利完成了该区卫健部门的托育机构备案,成为新乡市完成的第一家托育机构备案,我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管理工作取得实质性突破,目前全市还有17家托育机构正在紧锣密鼓进行备案申请中。

四、加强对示范性托育机构的培育和业务指导。全市现有真爱幼幼、恩吉拉、两岸早教等品牌连锁机构、私立幼儿园幼托班等各类托育场所187家,提供全日制、半日制托管服务,各县(市、区)对筛选出的30家托育服务机构重点指导其改善环境、规范制度、完善管理,争创示范性托育机构。各级妇幼、疾控和卫监等机构加强对婴幼儿照护服务单位的卫生保健工作业务指导、咨询服务和监督检查,指导托育机构加强卫生保健,贯彻保育为主、保教结合的工作方针,为婴幼儿创造良好的托育生活环境。

目前,我市的普惠性托育机构建设正处于起步发展阶段,公办幼儿园设立幼托班、社区建立托育中心、用人单位提供托管服务等多元化、多样性、多层次覆盖全市城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还未完善,远不能满足全市群众的托育服务需求。但是我们相信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全市各相关部门的协同推进下,我市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机构建设工作将取得一定成效,为健康新乡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努力,开拓创新、全力以赴做好托育工作,感谢您一如既往的关注和支持

 

 2020年7月22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新乡市卫健委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0373-3696791

       联 人:靳小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