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人大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14号建议
*类别:教科文卫
提出时间:2023-01-05 13:31:44
领衔代表:赵国安
代表团:卫辉市
标题:关于尽快加强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质量的建议
正文:
关于尽快加强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质量的建议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要求越来越多,也越来越高。近年来,我市各县区加大了乡、村医疗基础设施投入力度,设施设备得到改善。但是医疗水平不高、服务质量不高问题还未根本性得到解决,人民群众“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乡”的愿意还没有得到解决。
一、基层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不高的主要原因:
1.基层卫生队伍整体素质较低。基层专业技术人员总量不足,且学历、职称偏低,卫技人员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平相对较低,难以达到“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乡”的基本医疗服务。
2、基层医务人员激励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基层卫生队伍不稳定,人才流失严重,由于乡镇卫生院工作环境差,工作条件较为艰苦,收入相对较低,影响到基层卫生人员队伍稳定,致使部分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机构业务骨干和优秀人才选择了县级以上医院和民营医院工作,基层医疗机构更难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存在人才断档、后继乏人的风险。
3.乡村医生待遇过低,造成乡村医生队伍不稳定。乡村医生待遇不高,造成乡村医生队伍不稳定。
二、为解决好我市及各县区基层机构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不高的问题,特提出如下建议:
1.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推进做好全科医生转岗培训,通过“大学生村医”计划,大幅度增加基层全科医生及社区护士数量,使其具有较高医疗技术水平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挑选基层卫生机构中具有一定文化程度并有一定培养前途的人员,送入有关院校进行定向培训。
2.着力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充分发挥中医药“简、便、廉、验”优势,在基层医疗机构大力推行中医“治未病”、中医康复等适宜技术。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科、中药房建设,加强中医药适宜技术应用(如针灸、推拿、火罐、敷贴等)。
3.完善绩效,切实解决乡村医待遇。根据实际对绩效工资进行动态管理,探索提高奖励性绩效比例,拉开差距,完善绩效分配政策,提高聘用人员工作待遇,减少基层骨干人才的流失,同时进一步制定优惠政策和福利待遇,吸引医务人员扎根基层充实力量。
4.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扶持力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财政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的补助政策,保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进一步改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设施设备条件,为群众创造良好的就医环境。
5.出台政策,进一步拓展晋升空间。例如在基层工作多少年之后,在职级职称晋升的时候予以倾斜,为其工作生活环境提供保障,切实解决乡村医生身份待遇、养老保险等。
办理结果:A
对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14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赵国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加强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质量的建议”收悉,您的建议对当前我市基层卫生人才队伍的现状给予了客观实在的分析,提出的问题深刻且专业,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建议很有见地,对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根据提案中的建议,经与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目前我市基层卫生人才队伍现状
根据调查统计显示,截至2022年底我市乡镇(社区)卫生技术人员共有6830人,其中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300人,中级及以下职称人员6530人;本科及以上学历1749人,高中及以下175人。我市在岗执业的乡村医生人数5893人,其中持有执业(助理)医师证书2868人,占乡村医生总数48.67%;本科及以上学历518人,专科及以下学历5375人。
2022年,全市乡镇(社区)共招录引进医务人员304个,流失人才159个。正如本建议所述,目前我市基层卫生队伍整体素质偏低,队伍有不稳定、人才流失现象。 关于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建议的答复 根据河南省有关政策和我市的实际情况,我们高度重视基层人才能力提升培训。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做好全科医生转岗培训。我委加大全科医生培养力度,2010年—2022年,我市共培训合格全科医生3073名。2023年我委将持续做好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加大培训督导力度,确保切实提升培训实效,进一步提高为群众提供优质健康服务的能力。
二是扎实开展基层卫生人才培训工程。依托新乡市第一人民医院组织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骨干医师培训和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两大项目。2022年共培训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骨干人员和骨干全科医生、乡村医生等3类人员共441人,基层医疗机构骨干医师181人。依托基层卫生人员能力训练平台开展线上培训,2022年共10718名基层卫生人员注册完成培训。今年我委将加强培训质量全过程监管,督促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应学尽学、应考尽考。
三是加强面向基层的医学生培养。大力开展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和特岗全科医生招聘,2022年招聘特招生161名,特岗全科医生28名到乡镇卫生院服务。培养高学历人才,2010以来为乡镇卫生院培养本科订单定向生92人,充实了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队伍,持续提升基层卫生健康服务能力。
四是落实大学生乡村医生政策。我委认真落实“允许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等相关专业的应届毕业生(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的政策。我市有2名符合政策的高校毕业生已进行免试注册。下一步将督促县(市、区)根据需求规范发布岗位信息,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注册手续,吸引更多高学历的年轻人才加入我市乡村医生队伍。
五是强化对口支援工作。实施对口支援全覆盖,2022年,全市共有36所二级、三级医院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派驻医务人员620人,实现二级以上医院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全覆盖,帮扶受援乡镇卫生院均按计划达到服务能力基本标准或推荐标准,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实行医师职称评定与对口支援挂钩,明确要求城市二级医院和县级医院医师在聘任中级职称和申报评审副高级职称前必须到乡镇卫生院累计服务不少于1年。加强日常管理,下发《关于加强城乡对口支援日常管理工作的通知》(新卫医函〔2023〕21号),要求任何单位不得准许派驻医师以隔天、每周、每月等形式开展支援工作,受援医院对派驻医师要严格管理,通过指纹机(或刷脸设备)做好考勤签到工作。加大督导力度,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对口支援人员在岗在位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全市通报,并责成调查整改。严格考核评估,严格支援效果考核评估,对全市城市医院对口支援县乡医疗机构进行抽查考核,考核结果与医院评优评先、评审评价挂钩。 关于着力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议的答复 我委高度重视基层中医药事业发展,着重推进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加强基层医疗机构中医科(馆)建设。2022年,我委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安排285万元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服务能力建设。目前,全市184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都设有中医科、建有中医馆,落实了有人员、有场地、有设备、有服务的“四有”要求,所有中医馆均能推广使用针灸、推拿、火罐、敷贴等不少于9项中医药适宜技术,实现了中医药服务基层全覆盖。
二是实施中医药人才培养计划。新乡经络收放中医院“张氏经络收放疗法” 2020年入选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并成为全省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2021年,东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乡经络收放中医院)建成中医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三年来,按照2万元/人标准拨付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培训补助资金156万元。
三是加强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全面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下基层”培训活动,目前,全市所有乡村医生全部培训完成,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村医工作实际和需求,有针对性开展乡村医生中医适宜技术提高班,确保每个村卫生室都能提供中医药服务。
四是普及中医药健康文化。市财政安排18万元专项用于推动实施健康中国中医药专项行动,新乡市“张氏经络收放疗法”入选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贵氏针灸、郭峰膏药等6项传统医药项目入选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新乡经络收放中医院、新乡卫滨郭峰中医院(郭峰膏药中医博物馆)被命名为省级中医养生保健知识推广基地。2022年成功举办“百泉药交会暨一系列中医药文化论坛和中医药文化展览等大型活动”,中医药知识得到宣传推广,提升广大群众对中医药的认可度和满意度。 关于出台晋升政策,切实解决乡村医待遇建议的答复 乡村医生是最贴近广大农村居民的健康守护人,我委高度重视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在提高乡村医生待遇方面做了如下工作:
一是完善薪酬激励机制。市卫健委、财政局、人社局、医保局下发《关于完善基层医务人员保障激励政策的实施意见》明确允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政府办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自主决定内部绩效工资比例。人社部门已将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制定权下发至各单位,基层卫生部门可以在制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方案时向基层医生有所倾斜,便于基层留住人才。
二是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强化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的投入保障。严格落实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基本药物制度补助、一般诊疗费等多渠道补偿措施,落实每个村卫生室3000元运行经费补助,保证乡村医生合理收入。今年每个行政村卫生室运行经费提高到4500元,下一步各级卫健部门和财政部门将加强沟通协调和监督指导,确保补助资金及时到位、规范使用。
三是实行基层职称绿色通道政策,提高基层专业技术人才服务保障水平。出台《关于完善基层医务人员保障激励政策的实施意见》,加大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政策倾斜力度,引导人才向农村基层一线流动。2022年度我市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通过328人,其中基层卫生高级137人,疫情一线人员通过绿色通道申报共56人。
四是开展“乡聘村用”,稳定乡村医生队伍。按照河南省卫生健康委、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社厅《关于开展乡村医生“乡聘村用”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督促指导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牵头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和实施方案,引导符合规定条件的乡村医生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参保费用由乡镇卫生院和个人按规定比例共同缴纳,县级财政对养老保险参保费用予以补助。截至2022年底,全市落实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单位承担部分财政补助金额共330余万元。 关于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扶持力度建议的答复 根据河南省有关政策和我市的实际情况,我们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加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投入力度。我市不断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投入力度。2023年市财政及时下达财政补助资金8029.56万元,其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6313.3万元、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补助资金1129.36万元、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586.9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84元提高到89元,用于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
二是加强基层医疗机构硬件设施建设。我委积极争取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项目及资金,翻建维修51个乡镇卫生院、维修新建94个标准化村卫生室,切实改善基层医疗硬件条件。全市146家乡镇卫生院、38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配备万元以上医疗设备4467台件。实施乙类乙管后,为全市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配置制氧机123台,指夹式脉搏血氧仪8094件,基层医疗机构医疗硬件条件得到提高。
三是加强公有产权村卫生室建设。全市通过新建、改扩建、调剂、回购等方式,积极推进公有产权村卫生室建设,截止2022年底,全市公有产权村卫生室2856个,占比80.63%,完成省定工作目标。今年,我委联合市红十字会开展全市公建村卫生室建设项目众筹活动,助力全市公有产权村卫生室建设。
四是加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我委对县域医疗卫生资源进行整合和规划,以县级医院为核心,乡镇卫生院为成员,村卫生室为网底,打造“以县促乡、以乡带村、三级互动、协调发展”的县域内紧密型一体化医疗服务共同体,全面提升县域医疗服务能力,基本实现“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截至2022年底,我市共建立9个医共体,成员单位涵盖县乡245家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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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单位及电话:新乡市卫健委3696800
2023年6月13日